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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令人難過的農夫遊記

今天早上去上班的時候,閃不過忽然變換車道的BMW,當下撞到了BMW的右後視鏡,直接噴了出去,NFT滑行到物流車下面,當下就叫了警察來釐清責任,很巧的是BMW還認識那位警察,
釐清責任的時候,我有說我沒看到他打方向燈,所以我沒閃過,但是警方說雙方都沒錯,他說車子本來就可以變換車道,我當時腦袋真的一片空白,而且也沒行車紀錄,就任由警方說,警方就希望私下和解啦,有說如果是BMW承認是他錯,對雙方都好,這樣子可以找保險公司申請他跟我的車子的修理費...
後來BMW車主說他願意找他保險公司理賠,警方就拿出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叫我們簽一簽,我回家仔細一看,沒有寫是誰的責任,NFT牽到車行去估價,因為一直連絡不到車主跟保險公司,所以老闆就把機車拆開檢查了,車頭插入物流車,所以龍頭+LED燈+大燈+前罩全爛了 大燈就2千了,前叉變形,3腳架歪掉,中度有問題....etc 這樣估一估 能刪的我都刪了 我不想被人誤會我要卡油,但是換一換要兩萬五= =a

星期一他的保險公司會來車行拍照,然後保險公司會去找警方詢問是誰的問題,然後就看保險公司怎樣處理了~"~

我想問一下 這樣我們算是和解嗎?我根本不知道警方是怎樣寫責任歸屬,保險公司要去查詢警方那邊也是會花一段時間,那我就要先墊這筆了,那維修費會不會太高啊 導致對方不爽
那如果保險公司最後不理賠,那我該怎辦QQ

而且最後會不會到最後變成我的錯,要付自己的車跟BMW的維修費用,BMW的後視鏡可能要花個4萬= =,
身體的部分 因為今天台北天氣冷,所以我穿兩件褲子,只有零星部位擦傷,手有戴厚手套,但是摔到時左手去支撐 所以現在有點重重的感覺,有去醫院檢查,也申請了醫生證明,應該沒什麼問題


唉,騎車騎了10年,這是我第一次發生碰撞車禍,完全不知道怎樣處理才是對的,感覺給人牽著鼻子走
雖然很好運只有小擦傷,但是看到心愛的車撞成那樣心情真的很差

塞進貨車的慘狀~"~
今天令人難過的農夫遊記
2011-03-04 23: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農夫遊記
和解的話要簽了和解書才算正式和解
初步肇事責任判定則要等30天後才會出來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所以龍頭+LED燈+大燈+前罩全爛了 大燈就2千了,前叉變形,3腳架歪掉,中度有問題


↑這樣就要2萬5喔...............
好像有點誇張欸...........

就我所知SUZUKI車係來講 原廠零件

含工 帶料的
三角台約1800
大燈組1200
龍頭殼與把手殼1000
前叉3000
中柱500
H殼約1500
LED左右兩邊定位燈組800
前倒流版2000→忘了這塊....補上補上

估這麼高 也才11800而以.............
我只算單樣工錢 其實很多部份可以合併起來的...至少還可以在打個6-7折左右
你要不要換一家估價???

ETC我不知道是什麼...但應該不至於超過1萬吧.....


有報案,只要沒雙方簽下和解書,都不算結案,雙方皆可提告

當事人登記聯單

只有你和對方的名字...電話而已吧...


事故釐清~那個要等到~你要上法院的時候...


大多數都和解...


他既然要請保險公司~來處理就好了~別怕~


你修理的錢保險公司買單...


別害怕...


有保險公司才好講話~


如果你是跟當事人拿~才危險勒= =
假如你是直行車
而且在合法的車道上
那部米漿變換車道應該有侵犯到你的路權
不管它有沒有打方向燈
我猜他的責任比較大
也許七成以上
而且沒看過交警馬上叫人和解的(和解不是交警該做的事)
交警是拍照 測量 紀錄雙方各自的陳述
然後製作事故證明
事故責任歸屬也是一個月以後的事
保險公司這時根據責任歸屬來處理
你的責任我猜最多是未注意前方路況

修車費多問幾家看看
保險公司經驗很豐富
知道大概要修多少錢
只是不要太誇張
該賠的都會賠
恩 謝謝各位的安慰跟教導
剛剛跟家人討論一下 我不會先墊錢 因為要墊也是肇事者該先墊
我也應該要找車主出來寫和解書

New Fighter 修起來真的不便宜
剛剛Google 一下NEW FIGHTER ZR 大修估價單金額問題。
大修參考價格
最後修一修是3W多= =
天啊 我又更睡不著了 我的小白啊啊啊

s22928264 wrote:
所以龍頭+LED燈+大燈+前罩全爛了 大燈就2千了,前叉變形,3腳架歪掉,中度有問題


↑這樣就要2萬5喔...............
好像有點誇張欸...........

就我所知SUZUKI車係來講 原廠零件
(樓主的車是三陽SYM的NEW FIGHTER 150 EFi,簡稱NFT)....

(恕刪)

ETC我不知道是什麼...但應該不至於超過1萬吧.....
(樓主這裡所說的etc意思是『其他』)


有報案,只要沒雙方簽下和解書,都不算結案,雙方皆可提告(恕刪)

警察是事故現場的「記錄單位」,不是「鑑識」單位,所以在權責分工上無法判定責任歸屬,因此警察沒有書明責任歸屬,這是正確的。

建議樓主不要找對方簽「和解書」,一旦兩造私下和解,保險公司就不會涉入。這會出現某些情況,例如,對方事後反悔,不願承認自己錯誤,所以也不給付賠償,屆時雖然鑑識單位已將肇事責任判定出來,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給你,因為當事兩造已經私下和解。

如果樓主覺得先拿到和解書會比較安心,至少先確認雙方和解時,對方願意同時先墊付修理費用。

有錯誤的話,請指正,謝謝。

killerd2 wrote:
font color...(恕刪)



不用急著和解

只要先把你認為該修的估一估,有受傷的話就等傷都好了

收據收集好,在一次和解就好

先和解是不聰明的
如果面對對方的保險公司你要有心理準備,理賠會被砍,除非對方駕駛100%肇責。

而若走正常程序,你有肇責,你也要依肇責比例賠他的進口車後視鏡。

所以一般來說,汽車都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你不管財損或人損,汽車駕駛都沒差,反而你有肇責,除了要貼錢自己修車,還要依比例賠對方財損!

所以你自己去算算。

你唯一有優勢的就是看可不可以驗傷然後以刑事傷害告訴逼民事,保險公司理賠不夠的叫對方出,但小傷一般法官會要你先和解,不會讓你亂浪費資源提告。

總之,對方有保險,他可以都不用鳥你,何況她也要修後視鏡不便宜,真要告,你不一定站的了便宜,有肇責還要幫她出修車費。是我開車,你要告會讓你去告,你要和解就跟保險公司談,不會去理你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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