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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還真的有這種人!!

今日上班途中,相較以往大約慢了十來分鐘出門。
之後七點多行經三重重陽橋上,橋上有候選人在拉票。
這時我邊騎邊喵了一下,時速大約40KM,這時車牌K5Q-100k的仁兄,叭了我1聲,我就加速過了前面一台車
之後再切到右邊打算讓他超車,沒想到這傢伙竟然加速到我前面之後,來個緊急煞車,我們有輕微碰撞到,害我差點撞上去,不過這傢伙也蠻妙的自己殺的太緊急,導致他自己也有點要雷田,過程中是有感覺到他的不善意,所以車速始終沒有很快。

只是我還是很納悶,怎麼有人一大早就這麼火氣大還是怎樣。

害我邊騎車已經邊把大鎖先準備好防身,只是一直沒追上他,一直到文林路才看到他先拍一張照,正打算上去找他理論......哇~~又燈了.........那還是繼續騎車去上班吧

大家出門騎車還是多小心一點,隨時有什麼神經病發作都很難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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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貼出車牌不妥,我就先將照片下了,反正也不是什麼正妹照~~大家因該沒啥興趣看的!!
2010-11-17 8:02 發佈
marco0513 wrote:
今日上班途中,相較以...(恕刪)


應該有被害妄想症



裝個行車記錄器吧 影片會說話

不然單憑你個人感覺就把人和車及車牌貼出來

作法可議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mdboy wrote:
裝個行車記錄器吧 ...(恕刪)


或許吧!
今天我就是沒有行車紀錄器,不然我就告了!!
如果當你皮鞋跟西裝褲都被刮花跟弄破,我想因該不會是我片面的感覺。

我覺得因該是他覺得他八我,我沒有讓他過還加速,這個動作可能讓他不舒服吧!!

經醫學報導,
下雨天會使心情變差的人,
有憂鬱症的傾向.

原諒他吧!
基隆市一名男子,日前開車回家,嫌前車速度太慢,閃大燈,對方還不讓道,

竟然超完車後緊急煞車,造成後方車輛追撞在一起!事後車主提告,男子辯稱

,為了閃躲小狗才緊急煞車,幸好車主的行車記錄器,還原整個過程,成了最

佳鐵證,讓故意煞車的男子,最後被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求刑10個月。
(資料來源 NO NEWS新聞)

如果因而肇事
是有刑責的


這種鳥事應該常常會發生 自己小心點吧

如果我被叭了 我想我會加速前進吧

不要妨礙到別人就好了

不過除了找門牌 基本上我不太可能檔到別人

塞巴仁 wrote:
基隆市一名男子,日前...(恕刪)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 就是後面車子慘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保持一下安全距離吧
不然萬一前車真遇到緊急狀況
你不是跟著上去了??

county wrote:
保持一下安全距離吧不...(恕刪)


今天狀況有點難,他過我車 馬上就煞車~~又是在橋上沒得閃!!

只能說算自己倒楣下次小心點。

真該考慮也用個行車紀錄器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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