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九點初,我老婆一如往常騎機車接女兒補習班下課,誰知數分鐘後,接獲她來電說於路口與他人發生事故,我即出門了解狀況,到現場後首先看到兩輛機車倒於十字路口,我老婆右手握住左手(手腕明顯腫脹),坐於路邊,對方為一中年男子(未帶行、駕照,連手機都跟警方借),旁有一小朋友,適時警察人員亦到場繪圖、丈量及拍照,因老婆手痛遂先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急診,我則留於現場處理,另電請朋友協助。現場處理完後,雙方均將車輛移開,並先後前往醫院(警方亦前往製作筆錄),經醫院診斷我老婆左手手腕橈骨骨折,然因疼痛故未完成筆錄。
現場圖:(自行繪製,已修改,如4樓)

該路口為一十字路口(現場未發現攝影器材),南北為雙向道,東西為單行道,路口有紅綠燈,藍線為我老婆行進路線,紅線為對方行進路線,藍色圓圈及箭頭為我老婆倒車位置,紅色圓圈及箭頭為對方倒車位置。
因當時天色已晚,有毛毛雨,而我急於安排老婆送醫及連絡保險公司,並考量警方已拍照,故未自行拍照,僅以手機攝得對方車輛照一張,翌日才自行於現場拍照。





藍色---我老婆機車位置。紅色---對方機車位置。
人及車傷狀況:
我老婆除左手腕橈骨骨折及掌關節脫臼外,餘無任何外傷,安全帽及衣服亦無破損。
所騎機車(悍將F1)除車頭(前輪上方車殼)有明顯擦傷及右後視鏡折斷外,餘無其它傷痕及破損,亦可騎乘。




車頭下方白色部分係舊傷。
對方傷勢不明,當時僅觀察得臉、手有擦傷,另其亦以手撫胸說痛,惟至醫院後,未見其行動有不便處。
對方所騎車輛傷痕不清楚,僅觀得其牌照右半邊向後凹折,亦可騎乘。
後續狀況:
據我老婆描述,當時她騎至該十字路口停等紅燈,曾見對方車輛,但未見方向燈開啟,俟綠燈亮起,即直行至將近對向斑馬線前,該車突然由左前方衝出,連閃避煞車都來不及,車頭即與對方右側車身擦碰,因重心不穩而倒車,發生事故後,對方還出言質疑我老婆車速過快,我老婆當場亦回應:你騎的才快勒!
我老婆骨折傷勢已於10月27日開刀,29日出院。其間對方未曾來電慰問或洽談和解事宜。
目前已與相關保險公司先期洽詢後續理賠應備事宜,並於今(30)日赴警局筆錄。
疑問:
1、這場事故究竟誰對?誰錯?亦或誰對的多?誰錯的少?
2、我可以向對方求償嗎?如果答案肯定,因我老婆是家庭主婦,無工作收入,事發後,家裡工作須由我一力處理,原來小孩由我老婆接送,下班後可吃到熱騰騰的飯菜,現在小孩要自行上下學,我也必須每天買便當回家供一家大小飽餐,其餘生活上之不便更不用多談,故我該如何求償,金額?項目?
3、對方至今不聞不問(由當日態度,他不認為有錯),我該主動與他聯絡或逕行提告過失傷害呢?
以上請版上具相關經驗之大大提供建議及合適處理方式!!
由衷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