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有點長 請各位耐心看下去
時間下午4點30分
當時我是騎在外側靠近雙白線
我的方向是閃黃燈 對方開車是從旁邊小路出來要向左轉
而我是直行的方向
他是閃紅燈的號誌
當我快接近路口時
他突然出來要向左轉入內車道
我無法緊急煞車的情況下只好閃避 所以我沒有剎車痕跡
那時我的車頭前面剛好是他前輪跟葉子版的位置 根本無法往他車後閃
所以只好往車頭方向 想繞到對向車道閃過
但她根本沒煞車 我懷疑他還在看著右方 沒有回頭看左方我這邊
所以是撞到後他才剎車 被撞到之後他的車是停在雙向車道的中間
而他是車頭靠近車牌的位置撞到我排氣管及右側殼的位置
我的機車滑行18M 他的車牌也掉了 引擎蓋凹進去
當時我還載著女朋友 顧不得我手腳的傷 我馬上起來怕他逃逸 去記下他的車號
不過他並沒有走 反而是站在路邊 也沒有過來我這 剛好警察在路邊 就馬上過來處理
不過他那時在處理監視器 所以根本沒照到我們的畫面
肇事者是女性 57歲
救護車到醫院後
送到醫院急診時 她還是一直說他在路口等很久 沒看到車 我說騎很快
叫我們要好好養傷 當時我也不想跟他多說 因為都還不知道她是怎樣的人
到了晚上處理好要出院時兩個人的急診費用2千多元
我們學生身上根本沒這麼多錢
想要她先付 他丟了一句 我拿出來的錢就拿不回來了 一直要我們跟保險請款
他說他有保意外險 好像就是第三責任險 所以都不肯拿一毛錢出來
到最後還是學校老師來看我們才幫忙付清
到宿舍後
事發的第一第二天早上有打電話來問過 之後三個多月沒有再打過電話
就連他的保險公司也都是我自己打電話聯絡的 如果我沒主動的話 可能都還沒談賠償的事
而肇事者就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因為她覺得自己有花錢保險 保險公司就要全權幫她處理
完完全全叫我跟保險公司談
賠償問題
我自己擦傷都還好 我女朋友是前面四顆牙齒都斷掉
必須要植牙 雖然有假牙可以選擇 但還年輕 如果今天4.50歲做假牙我就沒意見
才20出頭再怎麼樣也都要做植牙 但植牙價錢都要9.10萬一顆
保險公司說沒有理賠植牙部分 只有假牙 一顆4000
而肇事者更是一毛錢都不願意出 甚至從頭到尾都沒有出來見面談過
而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不多 但肇事者也應該要出面談過賠償事宜
女朋友的父親也是因為對方都不出面 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也不過1萬多
植牙費用需27萬 所以申請調解 但調解兩次對方都沒到場 所以我們也都白等了
不得已才告上法院 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因為我們都有醫院的診斷證明
直到開庭的那一天他才出面 說是因為他家裡有事情 有人過世(也不知真假)
所以調解才沒到 到了法官面前 她還是一直強調自己有保保險 後來法官有點動怒了
對他說 自己撞到人不是保險公司撞的 你不要全部都推給保險 你也有責任
後來又說我們提出的金額太高 但女朋友父親目前只求償植牙部分 其他的費用 無法上班 來往交通費等等雜項
都還沒要求 其實金額都還可以談 但就是因為調解給他機會他都不出面 所以只能告上法庭
結論
目前法官先發回地方再調解一次 如調解不成還會回到他手上
但對方只願意拿五萬賠償全部 我的車排氣管都斷了 右區軸箱破了都換新的
RS可以修到2萬 吊架都歪了
能看到這裡的大大們 謝謝你們有耐心看完我的發表 各位有什麼意見或是求償事宜 法律部分希望可以提供作參考
對了 法官說 告過失傷害成立須賠國庫9萬 我在想如果他堅持不賠的話 我們告上去 他須賠18萬給國庫
如果真的這樣 我寧願不求償 少的不賠就讓他花大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