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路口與對方發生一起小擦撞
他在右轉車道右轉我左轉 然後他倒地我沒倒地

車子只有車殼刮傷 身體稍微擦傷
當時有請交通隊作紀錄
我當時也承諾會幫他出醫藥費跟維修費用
我們說好以後用電話連絡
可市後來我打給他的時候都沒接電話 也沒回撥

連續3天
時間是 早上1通 中午1通 晚上1通
可是都沒人接
後面就沒在打了
可是昨天交通隊打電話過來跟我說
我都沒有跟對方連絡

要我出面說明
不然對方現在要告我了

我該怎麼辦呢?
還是要賠償他的車子嗎?
(可是都已經過了幾個月了 誰知道他有沒有在出現新的傷痕呢?)

然後醫藥費要幫他出嗎?
(如果沒有醫生證明的話呢?)

為神麼過了那麼久才去交通隊呢?

剛聽到的時候真的覺得超鬱悶的......

今天連絡到交通隊 他說對方已經提告了 我該做些神麼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