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拍的話還算嗎??
如果還是算數的話...下面可以直接略過了,謝謝大家
之前半夜約2點多
市民往台北車站的方向
大家應該都知道
[市民大道 金山北路] 往 [市民大道 林森北路] 之間有一台固定測速照相
小弟過這台固定測速照相時有減速至3X...過了以後稍微加速時速大概5X、60出頭
過固定測速之後,過了林森北路52巷之後有一個類似地下道出口之後馬上就被閃光
轉頭發現出口後面了台角架...
我記得一般道路測速照相警告標示應該是在100公尺前要標示
但是呢....



1 為市民大道 金山北路口的警告標示
2 為當時移動測速照相擺設的位置
3 是兩者大約離的距離
但是照相位置跟警告標示都距離都遠超過200公尺了
因為不懂才來詢問...小弟無知請大家指教
這張測速是否能去申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