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原來所謂的路權........(回覆在30樓 感謝)

前兩天出了車禍
人沒大礙
不過倒是上了一課


原來不論是主幹道與小巷子之間的十字路口
在甲方右手邊的來車的路權比較大
相較之下甲方是乙方來車的左手方
所以兩邊出車禍不論車道大小
都是甲方錯....
就算你已經過半了,乙方衝出來
還是甲方錯
(除非它逆向行駛,或著有其他燈號、標誌等。)

原來所謂的路權........(回覆在30樓 感謝)

補充一下
還好是冬天
包很厚
啥麼事都沒有
一堆瘀青而已

另外
車子比較慘 新勁戰
三角台、車手、碟盤、輪軸?(輪框中心那一條)、擋泥板破了個小洞、左方向燈爆開、車手殼及H大殼擦傷。
幸好車燈跟前避震沒爆.....(娘滴 新車剛破千就撞.......)

賠對方兩千五不知道是白包還紅包給他
車子自己負責...
明明自己衝出來撞我 還在警局跟我要錢???
沒辦法 輸在路權
鼻子摸一摸 給他看醫生
(他是真的說哪邊痛哪邊痛)

新年快到了
希望大家騎車要小心
順便提供點資訊給大家了解一下 (當作花錢去上課)
祝各位事事如意 行車平安!



補充一下一些資料
甲走的是"路"
乙走的是"街"
不知道誰比較大??

此路口無任何標誌燈號

再來
我也是覺得到底是看路大小還是所謂的右方來車優先通過(甲乙方都直行的狀況下)
是不是有瑕疵....
舉個例好了:假設今天把這個狀況放到高速公路連絡道與旁邊的小路好了
不知道這樣誰會贏會輸?

小弟的想法是
雙方都有過錯
不過他有受傷(小弟也有受傷壓...只不過平常有練身體比較勇而已)
算了~
賠償金額合理
和解寫一寫

不要再找我麻煩就好!

感謝各位的關心
2010-01-17 10: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權 30樓 30
小巷口有停止線嗎? 有的話他沒有停再起步的話, 他應該有錯吧??
Wittman wrote:
小巷口有停止線嗎? ...(恕刪)


那個小巷子

就是很小很小的那種.....一台汽車進去剛剛好的那種

所以....沒有= =
這樣看起來小弟有個問題想問耶??

同樣的地方,案例是乙車從圖片的左邊衝出來,乙車對!!

如果相反呢?

乙車從圖片的右邊衝出來就是乙車錯嚕!??

這樣是不是有法律跟沒有一樣,看心情的!??
BKS wrote:
這樣看起來小弟有個問...(恕刪)
.

簡單的來說
就是要禮讓右邊來車

不管是哪個方向
只要兩邊都是直行車
你就要禮讓你的"右邊來車"

這樣解釋不知道有沒有清楚一點
突然覺得老美守法不是沒道理的 有在美國開過車的都知道 禮讓也是尊守交通規則
雖然在那我開不習慣...但久了發現這樣真的很安全 撇開安不安全來說
只要是我主幹道 我都可以不煞車安全通過 因為他們會很守法的讓我先過 但反觀台灣來說 我是主幹道 我也是要小心的慢慢的通過十字路口 差就差在這囉....
有點怪怪的
直行的話,大原則是支線車讓主線車啊?

且不管怎樣
後面衝出來的車造成事故,一定是負主要責任。
這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

這邊有比較清楚的解釋「禮讓」
http://www.hc.edu.tw/traffic/92traffic/syps/qna2.html

很多肇事者在警察局都會大聲一點嚇對方企圖脫罪
就當學個乖,
以後碰到這種事情,你就說要申請肇事責任鑑定,不要怕對方。
十字路口是靠幹道和支道來決定誰先行,
或是標示牌決定,
您的車道有"讓"標示牌便要減速讓橫向車先行,
您的車道有"停"標示牌便要先停再開,
閃紅灯是先停再開,閃黃灯則是減速通過,
閃紅要讓閃黃先行,如果雙方同為支道或幹道,
或是無法分辦的幹支道才是以左方車讓右方先行。

是那個警察告訴你十字路口是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的,
叫那個警察回去重念交通法規再來執法吧。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蛤?!是這樣喔@@
可是主幹道不是比較大嗎=口=
而且都已經騎或開到一半了
他才沒長眼忽然衝出來也算甲的錯喔...
這樣太悶了吧
車禍真的很悶
不管在怎麼樣都會傷財傷身
就算自己沒錯...車子也不可能換新的
修車錢還要自己出
祝你快快好嚕~
不過還要看撞到的部位~

若是甲方被乙方撞到車尾的部位~

責任歸屬就是乙方較多責任~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