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天停紅綠燈被推撞
我時速0 後方機車撞上我
原本以為只有排氣管防燙蓋受損
昨晚去車行上車台檢查時才發現
排氣管下方有凹陷情形
現在問題來了..
備案時沒發現到此狀況
承辦員警只有照防燙蓋
現在對方不承認是他用到的
要我舉出證明是車禍當時撞到的
小弟跑過幾間去過的車行
包括高雄中正ASS
都說一般正常行駛不可能撞到那
正好上個禮拜也去過換汽油浮桶
車行的技師可以作證車況良好!!
明明就是車禍造成的
卻不知道該怎麼求償
煩請各位了解法律的大大幫幫忙!!
freedomit wrote:
說真的是爽度問題小弟...(恕刪)
嗯~
小弟有一次經過十字路口(小巷子而已)
速度減慢到10公里左右,看一下是否有來車..
只見左邊衝過來一台豪邁..哇勒..他老兄完全沒煞就直接撞上來了
(路還很大條..他就向我衝過來是怎樣...)
當下整台車就倒在地上,大燈殼被撞飛,地上碎片一堆..
(由於速度慢..我等於是等他來撞我..所以我站著..車被撞倒了)
他站起來看了看我說:先生不好意思我趕時間..你看我車也那麼嚴重我們就各修各的吧

他還想牽他的車發動走人

(因為他的車側面全毀..根本發不動)
我就拉著他邊報警叫他等著..
後來警察來了..就問我們要不要合解
我說:只要恢復本來的樣子就好了啦..
後來去車行估價..要一萬元左右(前叉,三角台,大燈,左右殼,方向燈殼等..東西)
他說他身上只有兩千..

我跟警察說那我不合解..(已經非常想扁人了)
後來警察就去跟他講(應該是很明顯是他的錯)
他就說好啦好啦..賠八千啦~
就這樣..那天沒事就花兩千多塊整理一下我的車

所以樓主您的無奈我很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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