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直接跟我說報廢...

一家估兩千
一家估三千
一家估四千,但是行照快到期,所以要扣一千(這家檢查最仔細)
一家估六千
大多就是看看行照,發動一下聽聽引擎聲。
估六千的那家,抵扣掉新車價(每家開的也不同)是最優惠的,
但是之前同事在某家車店買車,舊車老闆估一萬塊,付了訂金等車,
領車當天,老闆卻反悔說"你這台車況比我想像中還差,只能抵五千"
因為估價單上面寫的是"訂金XXX,尚欠現金XXX元",
我同事也懶得跟老闆爭論,直接多領了五千走人,再也沒去過那家店。
我很怕我去估六千的那家店買車,也會遇到同樣情形,
當然是希望店家都很誠實的做生意賺取合理利潤,上面那種黑心店只是少數。
10年舊車車況不好我也不奢求多高價,但不想跟老闆因為這樣的事情鬧翻,
請問有可能在估價單上面,請老闆註記"舊車折抵xxx元"這樣的方式嗎?
這樣有法律依據嗎?
如果這個方法不能用的話,有甚麼可以保護自己的方法呢?
謝謝各位有經驗的朋友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