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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問題」想請問這車禍的責任歸屬 / 6-16更新

首先先附上示意圖 PS.圖上的車子位置與實際上有出入,還要請警察先生修正
「車禍問題」想請問這車禍的責任歸屬 / 6-16更新


小弟於上星期六與前方機車發生車禍,目前三方面都還沒有談到賠償問題
但是想知道該怎樣去和對方談會比較好談,畢竟車禍也不是大家想要的
老爸覺得要對方賠全額不太可能要我自己花錢了事,但錢不好賺阿
還是希望可以賠償我的損失,讓我的損失降低一點
當然還是希望以和解收場,不需要走上法庭

發生當時狀況
現場為雙向一線車道,約為一公里的直線,中間無交通號誌
小弟為直行車並騎在車道中央位置(往五股方向),前車為要左轉下車庫的機車
當時小弟的時速約莫30公里左右,發生前車往右靠到路邊
當下的反應就是往左邊的雙黃線靠近,並放開油門
接著下一秒的時候就看到前方機車馬上左轉往車庫方向前進
當下前方車輛也看到我往他接近,但卻不是加速前進而是打橫停道路中間
那時候兩車距離約2-3公尺,緊急煞車的狀況下
大概是以20公里的時速撞上前車(因為儀表版被撞壞,時速表停在20公里推測之)
撞下去之後倒車後又被對向來車撞上車頭,導致車頭全毀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想請問此次的車禍主因是哪台車比較嚴重?
又該如何聲請賠償呢?

PS.有大樓錄影監視系統(已經調閱),並有叫警察

車輛如下:
小弟:勁戰四期噴射版
前車:光陽豪邁
對向車:CUXI化油版

當事人如下:
小弟:我和女友(都是皮肉擦傷)
前車:約50歲婦人(應有皮肉擦傷,電話詢問為胸痛,腳不太能走)
對向車:19歲年輕人與友人(無受傷)

損傷如下:
小弟:車子前面全毀,車台有歪斜約末1.5公分
前車:碰撞處車殼破裂(左前方)
對向車:碰撞出車殼破裂(左前方)

後記:
後來請車行朋友先幫我估價,全車估價都以原廠料件為主(不含改裝品,改裝品也不打算索賠)
比較大的項目有前叉三角台總成,車台總成(車台歪斜約1.5CM),
大燈總成(摩擦有裂痕),碟盤(歪掉),卡鉗(咬死),儀表版(破裂),方向燈左右總成等零零總總,報價約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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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調解委員會有打電話來說對方要求要調解(不知道是對向車還是前車要談)
目前約 6/23 早上10點
反正我的損傷是最嚴重的....
現在還在等初步分析研判表
反正我覺得要談就談....
只希望這件事情可以順利平安落幕
2009-05-13 7:13 發佈
慘= =~~

這個可以請教逢甲大學運管系請的老師 張漢威~~

你也可以上網打他的名字就可以找得到他的網站了~~
3萬@@!
換車了吧
下車庫的路口有紅綠燈嗎?
婦人有打方向燈嗎?
照目前的情況來看
你應該會被開未注意車前狀況
婦人會被開未禮讓直行車
對向的真的很倒楣
目前來看你贏面比較大
但是還是要看警察如何判斷囉
呵呵~
總算來個台北縣的了!如果你去申請鑑定(好像要3000大洋),案子就會送到我們教授手上,會有個比較完整的
車禍原因比例,不過看樣子,左轉的機車好像是整起車禍的主要影響因素,你現在應該要做的是找找看附近有
沒有監視器,迅速的備份監視器畫面,晚了就可能會被洗掉。
再來,很難去預料說對方是怎樣的心態,你不想上法庭,要用和解的方式處理,你就要有心理預備說對方會超
級賴帳,依照小弟的經驗,要和解可以,現場拿錢立刻修,沒辦法的話,就是一切正常程序跑,不然你真的光是
跟對方談判就頭大了!有些事還是不能省去的!這是程序保障人民的一種方式。

還有一件,就是我就算拿著你的示意圖去問我的教授,這也不能成為你跟對方要求賠償的參考,因為雖然我的教授
是車禍鑑定委員會,但是單一事件也是需要多個委員達成一個比例共識才會成立,而且這樣的鑑定才具有法定
的效力,你們賠償的依據就比較於法有據。

總覺得那個5x歲的婦人會擺爛~~~~因為她應該會賠其他兩方的費用............

總覺得中華民國的機車考照制度要改得嚴一些~連實際上路跟意外狀況判斷都要考一考~機車不是拿來撞的 , 是拿

來騎的~~~~(尤其那種只會摧油門騎直線的高手................)
jack1st wrote:
慘= =~~

這個...(恕刪)


恩!感謝B大我會去找看看的!真的談不攏的時候就要請鑑定了!


豐城翔~ wrote:
3萬@@!
換車了吧...(恕刪)


回 豐城翔 大大
那路口沒有紅綠燈,只有禁止停止線和減速坡而已,當時候的狀況是我認為他會在路邊等無來車
但是怎麼知道他就這樣給我衝出來,導致於我來不及煞車


popnixon111 wrote:
呵呵~
總算來個台北...(恕刪)


回 P大
我已經有錄影備份了!但時還是希望以和解為主,畢竟以和為貴就好,我也不索求什麼
只要把我的車恢復他本來的樣子就好了


mexx0000 wrote:

總覺得那個5x歲的...(恕刪)


回 M大
希望那個5X幾歲婦人不會擺爛(還沒有談也不知道)
但是台灣的考照真的太簡單了!希望要加上實際上路這個部分
不管是汽機車都一樣
popnixon111 wrote:
呵呵~總算來個台北縣...(恕刪)


我同意你的看法... 不管哪國人 人性就是如此.. 何況你的金額 高達 三萬! 試問在妳無證據的情況下.. 要怎麼讓人

掏出三萬元來補償你的損失! 談到你火大都會 我朋友跟你差不多 車台內凹 前面幾乎全死 對方開價2000合解...

建議 多蒐集點證據! 監視錄影帶比那張爛紙好多了... 那要看交通隊怎麼劃的...
後車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原則上前車(下車庫那台)可以要求你賠償損失....


至於倒車後被撞擊,
應該看對向車有無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的情況來判決比例賠償


這種車禍
就等精確報告出來吧!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後車與前車未保持安全...(恕刪)


D大 總不能一句後車為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就要我賠他吧!

我文中也有提到了 下車庫(那台車)他是已經慢慢行駛離開開主幹道

相對的,我才是主幹道的車,他自行切到外線去準備左轉,理應他應該要讓主線車輛通行過後才能通行

而等我看到他一瞬間左轉的時候(兩車相距只剩下2-3公尺距離),他已經整台車打橫在路中間並佔據車道2/3的寬

試問我要怎麼閃車...煞車也來不及了(當然我還是有做打橫緊急迴避動作,就是把車打橫)

但是還是撞到了!我既沒有超速也沒有違規!只因為他從馬路左轉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當然我上網PO文不是說要求溫暖!而是希望大家以理性的態度來面對事情

而是希望大家以後可以多注意行車安全!當然也是學經驗,但騎車開車都是要注意安全

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是最基本的要求吧!但總不能要我旁邊有車,就用時速10公里經過吧!(保證可煞停的時速)

只希望每次的車禍案件都要從中學習,而不是只是惡言相向!

regards!!
billwu1234 wrote:
首先先附上示意圖 P...(恕刪)

billwu1234 wrote:



D大 總不能一...(恕刪)




b 大 : 您是問責任歸屬的部份 , 事發至今已經30日了吧 ?


小弟建議您先去交通隊申請提供[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免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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