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家的時候
騎40在路上
而前車突然性的煞車.....
我也趕快緊急煞車
而我也被後車撞了...
只因我前方的先生說..
他前方的小姐突然往左邊晃..
然後他就緊急煞車
我前前方小姐代號A
我前方的先生 代號B
我C
我後方的先生代號D
撞到的當下..D就趕緊爬起來說是C撞到B才會害他撞到C
所以沒有D的事....他就騎走了
事後A小姐因為沒被撞到,他就直接走了
有記D車牌,有一數字不確定
事後報警,因B只有輕微插傷,C當下跟B和解
那現在警察先生是要幫我追D..
那我想要請問..
如果追到D的話......
這樣我是不是也有錯....
目前就左手碗轉動會痛,車就一堆刮傷,後檔泥板爆開,大排左邊內凹
我和D的車和人的損傷有責任比例問題嗎?還是要怎麼樣處理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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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目前他的車牌只有M??-551 ??不太確定 記的是ML7-551結果沒有 100CC 帶瓜皮帽 年約35~40
發生在中和國中前面(過人行橋)的檳榔攤
時間大約是在17:35左右
這樣附近有監視錄影機 可以找嗎
有監視器那就在找當地里長或村長要影片,
影片可能會要錢,有些監視器安裝好,里長根本不會使用所有功能,
只會錄像不會燒出成光碟,又要再請安裝公司到場燒光碟,
這費用你可能要自行支付,
至於車禍一定是後方車賠前方車,所謂的安全距離是就算前方緊急煞車也不至於會撞上的安全距離,
D車說你緊急煞車才害他撞上,這是他自己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他一定要賠你車後方的車損,
至於A他沒有和任何人碰撞,也就是他沒有發生車禍,沒碰撞就是沒車禍,
當然B車還是可以去告A車,但是這場車禍不關A的事,頂多B真的告贏A獲得賠償金,
但是打官司至少花5萬以上,你還要有證據證明A當時蛇行亂開或打瞌睡種種原因才可能打贏官司,獲得的賠償金可能比你打官司的錢還要少,所以一般人不會去告A...
騎車開車真的要保持距離,碰到這種事也很倒楣,總之算是個經驗吧!
你有記下車號和白牌綠牌,警察應該可以找到D車,但是我也有遇過事後警察說對方就是不出面他也沒辦法,給我們地址要我們自己去找對方,去才發現對方是間公司早就搬走了,他車籍資料沒去變更,所以警方查到的是舊資料,最後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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