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er1116 wrote:
我也支持員警合理合法...(恕刪)
看了您的回答意思是警察小題大作了?
警察我如何看都合理合法.那邊小題大作?
看到不法.請他停下攔檢.自己不理逃逸.你說乾脆:一開始就不要讓人家可以溜嘛!(你說當時強制攔下就好.你認為很簡單嗎?他就沒停下意思.警察給他撞然後他不是一樣摔.警察好運受小傷活該?.大的話撞死活該?).
你說乾脆:一開始就不要讓人家可以溜嘛.你認為這能由一方控制嗎?
也要雙方都配合吧.一方不配合能嗎?
你又說:那人家溜了,也可以用拍照錄影方式舉證,對不到車牌如果事後真要追查也有影像可以比對。
請問一個看起來未成年又沒戴安全帽的違法機車.不被攔檢而趴趴走.如果晚一點不小心出了車禍被其它車撞死.是不是要怪警察當初看到不攔.不然也不會發生因沒戴安全帽而被撞.發生悲劇.我是不是也能假設這種情況.
你又說對一件你只能夠確定沒戴安全帽,和可能需要開個驗車單的案子,
真的有必要鳴放警笛飛車追逐八公里?
如果真的那麼簡單.為何不就停下受檢就好.我是執法人員.難道不能合理懷疑是不是酒駕(放了到時撞死人).車上有武器.毒品.或械鬥尋仇(放了發生這些事)....等.我不追嗎?追車也有全程錄影.也無逼車開槍事項.那邊過當了??
這些是先錄影事後查證就能解決??如果是酒駕結果也過了時間無法測(結果撞人.別人死活該?).如果是車上有武器(殺完人也丟了.別人被殺死活該?).如果是毒品的話事後也丟光了.
真的只是安全帽沒戴.需要那麼賣命逃嗎?停下受檢就好了阿.
執法人員當然會懷疑不法.不是嗎?
一切都依法處理.不去追那才是放任~~~~~~
對一件你只能夠確定沒戴安全帽,和可能需要開個驗車單的案子,真的有必要鳴放警笛飛車追逐八公里?這是你的單一想法.不代表每個人如此想.不是嗎?事實其實是有很多種可能.但我能確認.停下守法受檢後面那些可能都不會發生.更不用說它發生後的事實了
2011-10-27
高雄市警察局從十月一號起重點取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近一個月告發六千多件,不滿取締申訴的案件也大增為一百多件。被取締民眾申訴理由多半是:只騎機車到隔壁巷口而已,認為警方執行太嚴厲。但交通大隊表示,車禍不論發生在大馬路或是隔壁巷口都一樣危險,提醒機車騎士一定要戴安全帽。
重點取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執行近一個月來,高雄市警方一共告發了6042件,各個行政區中,以市區取締的件數佔了最多,像是市政府所在區域的苓雅分局告發1214件,佔了總件數兩成,而農村型態的區里取締少了很多,像是管理旗山美濃以及山地區的六龜分局告發50多件。
偏遠地區取締件數少,是不是有人情壓力在?高市警交通大隊表示,取締都是一樣標準,只要沒戴安全帽騎機車就會被告發,偏遠地區件數少主要是因為當地車流量本來就不多。
警方重點取締未戴安全帽,執行比往常嚴格,從十月以來陳情申訴件數超過一百多件可以得知,很多民眾透過市府電話1999表達不滿,表示只是在社區內騎機車,到巷口買早餐,送小孩到附近上學,質疑為什麼以前可以,現在就會被罰?還有被取締的民眾私下議論說,警察局怕派出所員警有人情壓力,還調別個轄區的警察來拍照取締。
高市警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齊德清表示,車禍不會只選擇發生在大馬路上,也會發生在巷口,或是社區內,只要騎上機車都得按照規定戴安全帽。
警方取締都按照規定,實際上的作法只有幼童太小買不到安全帽,警方以勸導代替告發外,機車騎士只要沒戴,不再勸導,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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