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蓋大樓!(1)還要譴責家長,未成年小孩犯錯,就是你家長要負責沒把小孩教好,還好意思出來講些有的沒的無照駕駛、不戴安全帽、臨檢不停,都是自己選的,怨不得人!(2)還有兩位長官:『台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中市警察局行政科長吳啟瑞』坐辦公室吹冷氣的老傢伙,有本事自己去路口吹風曬太陽,不要事後裝好人,說場面話!
dinger1116 wrote:我也支持員警合理合法...(恕刪) 您說的是…但是似乎有些偏離主題了~~~無論如何,警察看到事主沒戴安全帽,攔停…ok,到這裡都沒問題,構成要件有了…接下來事主不但不停,反而加速逃逸…這個時候,員警的選擇就成了"所謂的爭議"了(其實沒爭議),ok,在我去過的國家裡(除了台灣),警察會直接對著拒補或逃逸的"嫌疑人"開槍…沒錯,無論有無具體事證,只要拒捕或逃逸的行為產生,就馬上自動"升等"變成嫌疑人…像台灣這樣毫無公權力可言的警察…還真的是沒在其它國家見過…連對歹徒開槍都要被告,甚至判賠…這也難怪台灣治安越來越敗壞…但這能怪誰呢?
看到有人還能為犯罪者辯護我就知道臺灣的小屁孩是那些人養出來的正常人都知道有些事就要從根本教育起有些錯就是錯看到還有人說只是小錯不要追不要罰的難怪臺灣現在那磨亂現在多少小屁孩不是你們想的那樣在這資訊過剩的年代一點點小錯誤就能無限放大舉例以前我們被罵都罵回去或打架前天我家附近有個姐姐罵妹妹(二個都國小的)妹妹跑去警局作備錄@@(其他類似新聞太多 被體罰就報警之類)現在小鬼說不定都比你們還會濫用自己未滿18歲的權利或法規勒就只有一些笨大人被小鬼拐著玩還在說他們有多單純多可憐一點小錯都沒關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