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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也太閒了 ,機車停路邊人未下..也吃單

現在的政府為了方便,除了停車格其它路邊就畫上紅線(連住宅小巷門口也是),而停車格通車都是滿的,如果照檢舉魔人的邏輯,任何人開車要上下乘客都要先找到停車位,再一群老小(可能有嬰幼兒和行動緩慢不便老人)走路回去目的地,我就不相信這些檢舉魔人和他們的親人都是這樣做的,你一質疑,他們就說你不違規別人就不會檢舉,不服也可以來檢舉我啊,人生過成這樣,社會搞成這樣也不會比較好,同樣人口密集的國外都會區也沒有台灣這種現象,政府無作為讓人民互相仇視報復,這個社會也不會比較進步。
檢舉影響安全和惡性違規,譬如並排停,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不打燈,給予支持,但為了檢舉而檢舉就超過了。
如果只是以這個案子來看, 我同情你, 有人真的太閑

一堆嘴炮說這就是違規的人, 我才不信你們沒有類似違規的情況, 或其他的違規, 一堆酸民, 憤青, 垃圾
白襯衫 wrote:
是在玩外送員

還是有仇??


這個住處應該不只一戶,我認為應該是住戶之間相處發生爭吵,另一住戶想整常叫外送的住戶。
看起來就是車庫那戶私自劃設的紅線

哪有紅線只有他家門前有...旁邊機車停的就沒有...


還劃在水溝蓋上面... 就是最大的破綻

去舉報他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到2400元"

順便申訴撤銷罰單
結案


https://fnc.ebc.net.tw/FncNews/cars/40791



你自稱你人在車上,沒離開?



警方公文回覆不是已經白紙黑字告訴你,檢舉人有錄影,
你的確是有離開機車.


如果你100%確定你沒離開機車,
你該去警局找開單員警看影片,你立刻可以反駁公文內容,
你立刻可以獲得銷單.

你的確有離開機車,你也心知肚明,不是嗎?

我個人是同情你的.
不過,你既然要訴諸公眾輿論,最好是據實以告.

否則容易讓人對你的說詞產生懷疑.
如果停紅燈然後旁邊剛好是紅線, 這怎麼算呢?
hc59859 wrote:
我覺得啊..你就是沒熄火
在靜巷裡噗噗噗....等人
13:12又是睡午覺的時候
老人家最怕吵.當然不爽

或許你一停就熄火
就算在那等一小時
檢舉人也不會發現
反而沒事



你怎麼知道他沒熄火......

他那台車有待速熄火的功能.....停下來就會自動熄火
總之...人心狹隘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話可以講


紅線不能停....停一下外送

都有話可以講
台北市就是虐
其實這個開錯了,如果這是私設紅線的話,應該改開臨時停車不緊靠路邊

趕快去申訴換一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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