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貝貝 wrote:
「基本上,警察只是執行公務,跟你非親非故,無冤無仇...
警察沒有對陌生人亂開單的理由,所以申訴被退回。」
但警察有業績的壓力阿..也不是每一個都剛正不阿阿
不少是雞蛋裡挑骨頭的..雞毛當令箭的

問題在於:何謂可疑?或可能發生危險?
這當然有一些跡證或現象顯示,那警察從何處查覺可疑或可能發生危險?
這就要問警察了,可說是自由心證。
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是警察,沒事幹嘛找事做?大家領一樣多的薪水,裝作沒看到誰也不知道不是嗎?
但是不是每個公務員都是領薪水不做事的,要不然國家社會就很危險。
對於這樣主動盤查的情況,我個人是蠻欣賞,至少對守法的人來說,這樣才能確保社會秩序的正常。
每個人都只站在自己角度看事情,換個角度想,其實也就不那麼生氣了。
你覺得警察在找你麻煩,或許警察覺得你很不配合呢?
而且老實說,我覺得樓主的車確實改得很有特色,跟一般身障用車比起來,比較像是改來耍帥的,
當然我也不是說身障用車一定要很醜或簡陋,只是這種與一般不同的狀況,確實容易引起注意,
重點是,你就當警察沒看過這麼炫的身障車,想留你下來看個仔細,了解一下有什麼困難嗎?
也許樓主自尊心或防備心太強,而把一些事情搞得更不好收拾了,何必呢?
警察是有一些公權力,如果擁有公權力的公務員,每個都怕事不做事,這個國家就真的要滅亡了。
當然如果是濫用公權力這種公僕,檢舉他也算是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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