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論法,限制人民的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請問有法源依據嗎?是根據哪條母法?不能沒有法源依據下僅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財產使用的自由,這恐怕已構成違憲。二行程機車已停產多時,應該讓它隨著時間逐漸被淘汰,更何況當初這是合法生產的產品。只要它能通過每年的定期環保檢驗,也沒有構成立即損害,影響公眾利益,任何政府單位都不能以行政命令限制二行程機車上路。相關單位應努力稽查未定檢之車輛,令其改善或報廢,而不是以行政權侵害人民的自由。
網路上看到的,分享一下:桃園:率先管制舊老二(的)行程,(真)機車!上路(否)?人名 ○改字增趣味 幾歲才算? 和長度有關? 加襯字 還是襯字解題:以前有個長得很像中國的國家,妓院林立,其中一家是個叫桃園的人話事(說了算)。當他聽到了管理妓院的官員,說要管制嫖客的年齡及老二長度時,覺得很不爽!真的要實行嗎?
在這邊發言是沒有用的 , 直接打電話去反映你的意見吧 !環保局表示,配合這項新措施的推動,縣政府將在公告「桃園縣境為空氣品質淨區」前,先進行為期30天的預公告程序,民眾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在預公告30天期間內,可向環保局空保科陳述意見,或電話(03)3386021轉226洽詢承辦人梁先生。我打了 , 梁先生人本身還滿客氣的 , 各位不用怕 , 盡量表達你的意見 .
在台灣環保不過只是某種圖利廠商的工具罷了任何政策追下去,都會發現許多耐人尋味的蛛絲馬跡...我家的老DIO去年正式掛了多會噴煙?連我自己都不敢騎出去...還是希望政府拿更好的補貼來鼓勵民眾棄舊換新這才實際一點
我騎1974年出廠的vespa每300km就去換油保養通知驗車,我就乖乖牽去驗每年繳強制險換照給稅金通通沒欠過政府的錢我很愛惜我的老車請問禁止個屁啊我給繳的就不是錢嗎又要收我的錢,又要抄我的愛車&^%$!@@*(FX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