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在路上根本沒幾台機車會打燈,搞不懂到底要直行還是轉彎要轉彎時經常需要等機車轉彎了或者過了才能彎而看站上很多人都回有車才打燈或者爽才打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我的車那麼小台大家都沒看到或是又那個剛好大家騎車時心情都不爽另外打燈真的是打給鬼看的,那種鬼叫冒失鬼你啥時會發現忽然旁邊衝出一台車,就往你身上靠誰都不知道拜託一下,方向燈不是選配大家都有轉彎時該打燈就要打,不要撞上了才在那邊靠杯
每次騎在車後面 發現前車要右轉我都會打左轉燈告訴前後車我要往左邊走但是有時候都會看到騎機車的會從右轉車右邊超車...我現在只要看到後車跟我距離不遠我都會打燈讓後面的知道我要換車道了雖然我是騎車的但是我發現我打燈 比較會被禮讓後來慢慢就習慣打燈了
我是剛拿到駕照就到台南去念書,養成不少南部地區的壞習慣,搶快,鑽車,紅燈右轉,瓜皮等等自己都覺得羞愧於社會的過去後來,寒暑假回到了故鄉台北幾次,時常在北市開車也騎車,久而久之我把壞習慣一併掃除,變成只要昰龍頭有改想要變方向的念頭,就會順手打方向燈,已經成為一種習慣,習慣成自然後來,拿到了重車駕照,騎了重車,現在就算是騎小羊也會戴全罩,路口買飯也戴,騎車方式就如同前面大大說的歐式,起步不急加速,動向精確、沉穩,塞車就好好排隊,沒足夠空間向前就乖乖在汽車後方停等,遇到前方違停也是打方向燈轉頭緩緩駛出...但也養成了新的壞習慣,常於省道三線道,於中線禁行機車道,前後反應時間、車輛穩定性與煞停距離夠的情況下,盡可能推向高速,導致時常以GPS時速75-95之間超速巡航於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