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應該函請警政署將警械使用規格表修訂,將90手槍刪掉,改為DSLR Canon 5D2並配備長鏡頭,員警出勤帶相機即可,並將警察特考改為狗仔特考,考驗跟拍技術跟尾隨蒐證,切記以後不能追車,安全第一,等等飆仔騎太快,著涼受風寒了,小心他要申請國賠唷。
個人對於某些員警的態度不是很有好感,連提到警察這個字也是...但以這個案件來說... 個人表達支持員警的立場,並無失當~~至於媒體的報導是否欠缺公平性或加入了主觀的評述,則需待公議~~老話一句:過度的民主和自由,會演變成民粹... 嚴刑峻法下,才有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