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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之後,台灣人,多一點憐憫之心吧

看完了所有的文章..

發現了....

很多人都沒發現......


真正有問題的是....


警察!!!!

怪那麼多有的沒的...
怎麼沒怪到警察沒有抓到這種 14 歲的飆車族呢??

如果小孩受傷
去要求國賠就好啦.
說是交通警察沒有進到責任就好了.


我又幫忙蓋了一層.


一定要破千啦!!!



iamjkc wrote:
你憑什麼指責當下沒有人去幫忙?

你是有開天眼阿??


說的好,
也許根本非人去幫忙
也未必是在幫忙
眼見未必為憑
tanitti wrote:
最後補充說明抱歉回覆...(恕刪)

學了不少?

我發現你一點都沒有學到!而且還不段的扭曲別人提供的正確做法,一直的以為你才是對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不給予協助并聯繫相關單位”...
這句話的用字遣詞什麼意思?
已經很多人包括我都說過,車禍現場的跡證重在保全,包括一個破碎的零件,都可以由它在整個現場當中的相關位置,去推出雙方車輛在撞擊前後的相關狀態,以作為雙方究責依據!
這也包括在人的最後摔落的位置,這都是員警到場進行測繪前都要注意盡可能不要移動的!

但你卻還是抱持著山頂洞人無知的想法,要用你的無知慈悲,去造就日後更大的麻煩!

你以為大家說的這些,都是跟你一樣瞎掰出來的嗎?

我覺得你跟那個肇事者的可惡,不相上下!

你也不是好欺負?你的插手如果是事實,造成問題也是事實,跟你好不好欺負有什麼關係?你當下要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卻還要怪別人欺負你?

很好,你說那也只是你會那麼做,你就最好給我每次看到就給我每次那麼做!我就要看你有多少的慈悲心跟耐心,去面對因為你的不專業插手,造成案件出現問題,而對你的究責!

管妹...是誰啊?
開版這樣說就不對了,誰沒經過14歲? 請問是有人拿槍押著這個小屁孩說看到紅燈可以補油門闖紅燈嗎?
好險被撞的汽車不是行人或者機車,說到這個我大學的時候差點被這種小屁孩撞到,那時候過馬路號誌明明是紅燈一堆人遵守規則停好好的我走斑馬線到一半,他馬的忽然衝出一台小屁孩,我一看到馬上往後跳我差點被她撞飛!! 他一看到我只轉頭一下連道歉都沒有!!又繼續騎走!! 這種人出幾次車禍都繼續擺爛,非得進棺材才罷休!
還有開版說的YOUTUBE那個留言,講難聽一點 美國某些地方治安又有多好? 看到有人被圍毆請問有誰敢去阻止? 除了警察沒人敢阻止啦 不要把外國人當成神

tanitti wrote:
最後補充說明

抱歉回覆眾多,無法一一查看留言,針對部份內容回覆說話

許多人還是沒看清楚,再次聲明所說的為事後處理態度

台灣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可能沒幾個,肇事者責任自有規範厘清處理

部份版友們提及幫助者法律以及求償問題,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不給予協助并聯繫相關單位,以免換來無妄之災

很多人問,我會怎麼做,我會下車看看現場有沒有需要幫助的人,再判斷應該做的和能做事情。就本次事件來說,說不定汽車的門卡住了無法開門,說不定肇事者被摩托車壓倒了需要幫忙,我都不知道,所以我會下車看看。不過,那也只是我。

我想的不是怕惹到麻煩,我想的是能不能幫助別人解決麻煩,不過,那也只是我。

萬一不幸遇到惡霸反咬一口,也只能認了,實事求事,據理力爭。我也不是好欺負的。不過,那也只是我。

很多時候相關單位并無法及時的趕到現場,并不是針對這個個案。如果大家都怕碰到無賴事後滋事,撒手不管只顧自身利益,到最後每個人都如此,受害的只有自己。因為當需要幫助的時候沒有人會來幫忙。

雖然偶有個案協助者會被反咬一口,但我相信,這些只是個案,媒體喜歡戲劇效果,絕大部份的台灣人還是善良的。多數人家會感謝你,甚至在未來有需要的時候會回來幫助你,或是多結交一個好朋友。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不過現在社會真的太冷漠,多一點愛和包容,總有一天會回到自己身上的。

有很多觀點小弟是同意的,如果法律有不合情理之處,應和立法單位陳請,比照歐美就事論事,現在不是要選舉了?陳請比任何時候都有用。

如果每個人都學政治人物在比爛,比到最後大家都是最爛的了。

很多人問我,如果是自己家人有如何感想?撰寫本文時是在旁觀者的立場。

如果不幸至親為本次事件受害者,在沒有受傷的情況下僅有車損,那小弟會建議他自行評估經濟狀況和現場發生情況處理。畢竟不是什麽大事。

如果不幸至親為其他事件受害者,在有傷亡的情況,定當氣憤不已,評估對方狀況後視情況處理,畢竟各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無法定調

如果不幸至親為本次事件肇事者,先確保人平安無恙後和車主聯繫賠償問題,并加以嚴重斥責,在我有權的管理範圍內給予處罰。不過小弟應該不會叫他去死。

有些版友問我這個那個的怎麼不去關心,我也只能在能力所及內,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要扣帽子說我偽善,正義魔人,岳不群等字眼,我想請問這些版友您對我瞭解有多少?您又知道我現在是邊喝酒邊開車,抱著電腦打嘴炮?還是在孤兒院照顧小朋友呢?

請勿將個人標準灌輸在別人頭上,我不是您女朋友,我也不想和您吵架。想什麽就說什麽,單純發表個人意見。有些事情有人會覺得假,但是真的會有人去做。沒有那麼多陰謀論。

發文本意很簡單,只是希望大家多關心大家而已,最後得利的還是大家。小弟也不是什麽大善人,也就出門碰到身殘朋友買包衛生紙,口香糖,夜市碰到乞丐給點小錢,碰到重大災難捐捐款款,八八風災自願下南部幫災民清理家園,協助救災。錢多少不是重點,心意才是。

提醒部份衝動版友網路匿名發言仍需負相關法律責任,並不是爲了喝止,這次罵我沒關係,歡迎盡情大放厥詞,我看到也就笑笑而已。但是養成了這種習慣,下次,駡了別人人家不放過你,爲了一時衝動跑法院,請律師,還要賠錢,就實在划不來了。請給別人多點尊重

大致意思差不多的,有意義,能回覆的問題,上述已補充說明,抱歉回文眾多,也無法一一查看回覆。

多謝各位指教,這次發文也學了不少...(恕刪)

在沒有專業的人員跟器具下
盡量不要去碰觸這些受傷的人吧
因為不經意的碰觸可能會加重傷害
超萌系美少女Mini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MiniLin.fans
你說撞到bmw大七那個~如果是我應該只會幫大七的駕駛作證~我也不想理那闖紅燈的
連煞車都沒煞~想投胎重新做人 ~就讓他去吧~
幸好被撞駕駛是開車而且bmw安全性夠好..要不然守法被撞的人豈不很衰~
闖紅燈就是不對~不用機機哇哇的講一堆
如果機車駕駛未成年~大七駕駛應該連同他父母一起告~
no1hugo2000 wrote:
本次事件受害者,如果今天不是大七,如果是老人小孩...(恕刪)


如果今天撞到人,照樓主這樣,一樣會去把人給動來動去,到最後失去鑑定依據,順利幫肇事者脫責...

開始遊戲 wrote:
在沒有專業的人員跟器...(恕刪)



像這次,人在毀損的車輛中,基本上可以去援救,因為人是被涵蓋在車子當中,不會影響車輛動態的判定,但能自己走下車的,基本上都應該還好,若有傷害,我們也無法立即救護,只能維護現場安全,若是卡在車裡,那就一定要等相關專業到場處理,因為該怎麼去救那就有一定的技術性,為的就是避免在將人與毀損車體分離時,盡可能減少再次的傷害!
管妹...是誰啊?
luminous0426 wrote:
總是有這種正義魔人,滿嘴"死者為大、傷者為大",
還用完全不同情況的例子來強詞奪理,真是笑掉我大牙!

我也同意你不能再更多了

可惜現在的情形是正義魔人死者為大這點願望沒有達成
這才是眾多台下鄉民拿著雞排憤怒嚷嚷的重點~
no1hugo2000 wrote:
最後補充說明抱歉回覆...(恕刪)

這個是分身嘛?

Mask1491 wrote:
這個是分身嘛?
你的回覆怎看都是不願面對的事實.至於你說的善事在這你怎說都行有啥證據呢?
觀念偏離+不陳述真正事實很難有很共同點!


分身?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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