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貓 wrote:支持守法,支持員警合法臨檢!!!不戴安全帽 錯一無照駕駛 錯二攔阻不停,還跑給警察追 錯三若沒有以上的錯誤,會造成今天這件憾事嘛. 錯四....騎的是贓車?警察攔檢停下來...不就沒有這些事情了嗎!!!跑給警察追有比較帥嗎...出事了就是警察執法不當唉...
警察追違規的機車駕駛導致重大車禍但若不追車上的人倘若是要去尋仇、強暴甚至是去縱火屆時發生重大案件時警察是不是又會被罵到臭頭我如果遇到臨檢第一件事就是看右邊後照鏡然後準備停車個人行得正坐得直我就不信警察能拿我怎樣遇臨檢就跑一定有問題的啊這時不追還待何時????條子杯杯加油啊
我也支持員警合法臨檢雖然這兩位小朋友受重傷...但是違規在先...如果他們自己乖乖就停下來不要逃跑的話...今天就不會發生這樣子重大傷害了...再者小孩有錯...最應該檢討的是家長...如果家長平時多注意的話...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支持員警按規定執法!也希望媒體別再為了聳動的標題混淆了事情的對錯!若執法者還必須為犯罪者考慮逃逸時可能會發生的危險那麼這樣的公權力還如何能執行?曾幾何時,新聞的內容不再公正、不再真實看一則新聞還得自己花更多的精神去找出事情的真相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能夠分辨是非的但真的憂心這樣沒有社會道義的媒體記者會對我們的下一代造成什麼樣的影響...總而言之~要能夠尊重他人生命的人,其生命才能夠期待被人尊重!
違規就是要抓如果今天沒去追的話剛好被記者或者路人拍到的話還不是一樣上新聞?抓也不行不抓也不行是要怎樣?今天台灣治安會亂新聞媒體跟某些腦殘的政府官員絕對脫不了關係更何況後做小女孩的傷應該算是那位機車騎士造成的怎麼會跟執法人員有關係?如果今天警方攔檢它乖乖的停車不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了?所以過失傷害應該是算在那個機車騎士身上的吧!!小弟相信大眾能體諒看到自己小孩受傷的心情但是今天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不就是家長疏於管教嗎?所以今天是妳害了你的小孩而不是執法人員!絕對支持本案的執法人員
支持 +10000000000000000000台灣警察執勤綁手綁腳強力建議修改警方值勤規則1.遇臨檢不服取締逃逸, 警方有權追你到天涯海角甚至調直升機2.遇臨檢逃逸摔車/被警方撞擊後果自負並須賠償警方/路人損失如犯人無力賠償, 國賠我也認同3.遇臨檢停車後車主應該主動將雙手伸出車外表明沒有敵意配合員警4.逃逸過程若危及路人/警方安全, 警方可直接開槍擊斃5.把犯人逼到自撞/雷殘追逐員警直接加一顆星6.警察要你停車就停車, 警方合理懷疑一律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