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ay wrote:沒看到路上大字,表示跟車太近~沒看到機慢車專用標誌,表示騎車未注意交通標誌~~看到禁行機車,無法變換到右邊車道表示車速過快~~..(恕刪) 即使與前車保持適當局距離(例如時速50公里,距離10公尺),騎乘速度也未超速,仍然有可能會看到地上的禁行機車時已經來不及反應要變換車道。我是很想問交通局,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四字的幾公尺內要離開此車道才不算違規?禁行機車車道生效基準點在哪裡?若要變換到外側車道時外車道有車輛無法變換,要行駛多遠後才算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