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ker wrote:剛好最近身邊也有類似...(恕刪) 您說的案子我完全親身經歷,我就是被撞的第二台摩托車法官最後判定是汽車雖無直接與摩托車接觸,但因汽車在行駛時未注意後面車輛,而導致後方人員受傷,所以他有責任,就因為他在行駛中未注意的責任。
cheng514 wrote:您說的案子我完全親身...(恕刪) 請問樓上大大,所以這個案子,汽車肇事逃逸有成立嗎?即使汽車沒有踩煞車,也有肇責?想了解一下法官的判法,有沒有解釋,肇責是哪件事?哪個動作?因為我的案件類似,所以有點緊張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