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82015 wrote:直行車的車權比較大不...(恕刪) 這種又來了,人家只是懶得跟你這種灰而以!天真以為直行車最大喔,上法院就不一定了!這你這樣說,大家只要天天騎車、開車、走路、腳踏車,去撞前面要轉彎的人不就賺翻了?還要工作幹嘛?另外特別是從後面撞上要轉彎的前車的情況,如果是在同一車道上,根本不適用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這條,反而還可能會吃上未注意前車狀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另依交通部98年7月3日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內容略以:「…『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形…。」民眾反映事項如係在同一車道則無該法條適用,另每件交通事故均為獨立之個案,分析研判仍應依現場事跡證個案認定之
惡魔推銷員 wrote:後車撞前車責任大沒錯...(恕刪) 你可以先去google一下『新竹縣忠信街』的路況老實說雙向單線道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都不會打右轉燈(壞榜樣請勿學習)但是這跟你會不會撞車根本是兩碼子事,就算他今天是直行你還是照撞,前車車主會說他有打方向燈或許只是想避掉一張罰單,你這情形比較像是時速20直接撞上,撞上之後再煞車當然來不及這跟轉彎車先轉再打燈的意思一樣。
前幾樓的大大的.我很不解.直行車車權較大??樓主是撞到對方的正後方.那對方也還是在直線上.20公呎的速度向右只能說是向右靠.轉彎車沒有注意到後方有來車??在轉彎時一般都是看右側後照鏡後方有無來車.因該很難看到自己正後方的車子.再說兩台車是在同車道.前方車向右靠.後方追撞後.說是前方車的錯這樣誰敢開在前面阿.是否只能直線開.因為想轉彎後方車追撞我就要賠錢..不知我的觀念對不對??如果不對請見諒..
puandrew wrote:但是~ 在和解過程中有些小不愉快! 也一度要上調解委員會!雙方都問過 警察朋友 & 在調委會做協調的朋友 & 有處理過類似狀況的朋友!真的去鑑定判決的話~ 還是汽車輸! 肇責絕對比較大因為我是汽車~ 轉彎的汽車! 這就是鬼島法律! 最後~ 也是自己摸摸鼻子處理掉! 省去為了2萬多元的麻煩..(恕刪) 為何你要負全責?你沒有說出重點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嗎?
twnman wrote:有保險就好辦了啊車對車碰撞險2萬理賠自己第三責任險(財損)5萬理賠對方你還要擔心什麼?下次如果自費保險又不會多多少錢頂多幾個便當少去一兩次娛樂活動就好 整篇看下來大家的重點都擺在20km/h 可見得大家想要釐清肇事責任來解決理賠問題但好像很少人看懂原po的保險內容如果原po懂得你的保險在保什麼的話 就全部交給保險公司就對了(保費都繳了 還要自己賠那神仙也難救)當然就不會出現這一篇了 還被大家砲擊時速2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