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好簡樸的檔車


TACOYAKI wrote:
講這麼多~只有酸~只...(恕刪)


我也一直在想他是什麼車的引擎 從汽缸下的本體看來應該本來是部擋車 在經過車主的巧手改造
真配服車主的功力


那些嘴炮幫的成員 就當他們無形就好~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x4club/
很典型的二行程缸頭,二行程引擎沒有膨脹管照樣可以動,動力表現沒那麼好就是了
引擎在這~
http://wc1manufacturer.files.wordpress.com/2009/05/e5bdb1e5838f0012.jpg
TACOYAKI wrote:
引擎在這~http:...(恕刪)


沒看到它另一邊的 普力盤 跟類離合器 ??
引擎是什廠牌的 ?

不早了 準備來下班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x4club/

M4-PMC wrote:
那處罰是依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之,是屬於行政命令的範疇,併不是你所説的刑法「偽造文書」
,若是刑法「偽造文書」兄台應該報警而非檢舉使其驗車法律與行政命令兩者差異之大
,兄台不妨多多孤狗理解,高中憲法老師顯然沒教你「行政命令」與「法律」的差異


不懂就不要亂講

首先,貼牌是偽造文書沒錯

再來,法律和行政命令是可以兩者一起執行的

舉個例子

車子嚴重超速時

除了吃上超速的行政命令罰單

檢察官可以再起訴公共危險罪的刑事罪

貼牌也一樣

除了車輛當場查扣開罰單

警察會再移送法院

若情節重大

檢察官當然可以用偽造文書起訴

新聞都有播

沒知識也要看電視
這輛機車是在通化街一家眼鏡行前面拍攝的吧!

這輛機車原本是那家眼鏡行櫥窗中的展示品,
就好像模特兒一般的地位...
印象中這輛機車鎮守櫥窗差不多有5年了,
不過鎮守櫥窗當時似乎並沒有掛牌照...
大約1年前吧...這輛機車終於離開櫥窗不再受疼愛,
或許是捨不得丟棄吧,就弄個貼牌避免被當廢鐵吧...
URD wrote:
很典型的二行程缸頭,...(恕刪)

+1.
應該是越來越多小朋友沒見過二行程引擎,所以少見多怪了.
其實最早期的摩托車雛形就是用腳踏車加上二行程的引擎拼裝出來的,這種組合也不過是〞仿古〞而已,用皮帶加上後輪的大pulley來減速也不是啥新機構,早期的摩托車也很多是這麼幹的,今天都還在使用皮帶傳動的哈雷機車也算是這類傳動方式的進化版.
有圖好辦事,關鍵字:Whizzer NE5

上面挺熱鬧的,我知道不多,但我確定貼牌不構成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的定義是:故意製造假的文件或刪改文件以達致誤導他人的目的(維基百科)
只要那張車牌是真的,沒有塗改,就不是偽造文書
至於要怎麼罰
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路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有趣的事來了,排氣量 150cc(含150cc以下) 牌照稅是 0
這是要怎麼罰?

以上是我查資料後自己做的解讀,如果有誤,請鞭小力一點
整個傻眼
大家都沒有年輕玩過車嗎!?

Lin.Mo wrote:
有圖好辦事,關鍵字:...(恕刪)

本來想繼續看笑話的
怎磨破梗了呢?
這種自動變速的機踏車
很久以前流行過一陣子
當時汽車也有出走CVT的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