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omusic wrote:看那個斑馬線是不是有行人專用號誌然後他過得時候是不是行人停止的燈號不然在斑馬線上就算是紅燈也是行人優先紅綠燈叫行車號誌給車看的...(恕刪) "現在", 行人在斑馬線上, 有絕對路權, 不管燈號.
堅持要他賠錢,你就要有上法院被告過失傷害的心理準備若運氣不好,被判刑一個月易科罰金三萬元、兩個月易科罰金六萬元...聰明人應該都知道怎樣處理了吧?一般人遇到你那種情況,能趕快和對方和解就不錯了不可能還奢望對方陪你機車損壞的維修費。
microgle wrote:斑馬缐是大過紅綠燈的...就算沒有行人,而且是綠燈的狀況,到斑馬缐也應該是先停下四輪靜止後再次啓動,只是這條規則在臺灣沒有人執行。(恕刪) 重點是, 台灣, 斑馬線也太多了吧....只是沒人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