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車在國外除骨董車外,根本就不應該存在,不然稅金加重會重到你根本覺得換新車就好(記得日本是5年車以上加稅)不環保的車也只有鬼島政府會繼續容忍在路上跑
還不提如果這20年車主也許未經過你同意,就自己去修了13000。可能還一附你就是要賠,不然我就告你的嘴臉。(以上只是反例可能性,不代表此案件是如此)
另外就別提撞到老人怎麼算了,法律開宗明義規定人身無價(保險法)
所以就不要浪費時間,舉些不符案件邏輯的例子引人莞爾
但實際上你撞到老人的確有可能賠比較少
因為死傷案件看被扶養人跟平均餘命,這二點對老人都不利
法律用的是客觀的事實評估,法院也不是講情的地方,要講情去非洲紅十字會或慈濟大愛醫院可能會比較有贏面
基本上自己告人就要有自損三千的覺悟了
沒這種覺悟上公堂多半是最後去蘋果抱怨的機率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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