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撞壞20年老機車法官判免賠

如果我是那位婦人我會說:不用賠錢 把這台車修至原本 破爛的外表但可以騎就好看法官會怎麼判。
臺中人0101 wrote :如果我是那位婦人我會說:不用賠錢 把這台車修至原本 破爛的外表但可以騎就好看法官會怎麼判。...(恕刪)

有些人很貪心。

我慢慢騎都能被沒看右邊的阿北汽車撞到

還反要我賠錢給他修車 說我騎很快啦什麼的

我當時很忙沒空陪他鬼扯 祝福他有報應

traon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各位先...(恕刪)



看到這個想到車友的nsr停在停車格被酒駕的撞爛


結果一台花好幾萬修復的車.....殘值只有3000
似乎過度同情修車者的人很多,今天沒說肇責比例啥鬼的,只提免賠就大家一片同情...
20年車在國外除骨董車外,根本就不應該存在,不然稅金加重會重到你根本覺得換新車就好(記得日本是5年車以上加稅)不環保的車也只有鬼島政府會繼續容忍在路上跑
還不提如果這20年車主也許未經過你同意,就自己去修了13000。可能還一附你就是要賠,不然我就告你的嘴臉。(以上只是反例可能性,不代表此案件是如此)

另外就別提撞到老人怎麼算了,法律開宗明義規定人身無價(保險法)
所以就不要浪費時間,舉些不符案件邏輯的例子引人莞爾
但實際上你撞到老人的確有可能賠比較少
因為死傷案件看被扶養人跟平均餘命,這二點對老人都不利
法律用的是客觀的事實評估,法院也不是講情的地方,要講情去非洲紅十字會或慈濟大愛醫院可能會比較有贏面

基本上自己告人就要有自損三千的覺悟了
沒這種覺悟上公堂多半是最後去蘋果抱怨的機率高點
記者真的是吼~~~沒睡飽嗎
標題寫萬元,文字寫1300
這哪招
修理費用當然要肇事者付出,有維修費用證明要對方負責也合理。

台灣的法律真是狗屁不通
這個判決的重點是在於車主應該要向肇事者主張回復原狀
而不是自己修好後再拿單據請款
這兩者在法律上是有差別的





traon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各位先...(恕刪)


這就是台灣
台灣法官素質之低落真是令人吒舌

至少也判修理費吧

正常邏輯思維的人是當不了法官的 說恐龍法官可能太過

但是稱呼為法匠應該不為過

死後下地獄三大熱門職業 這個應該有排入前三名
知識有價 拒絕無償分享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