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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撞車了 想請問一下對錯(更新圖片..認錯事故地點)

如果是在美加

鐵定是黑色箭頭沒事

因為閃紅燈視同停止標誌

一定要停車再開

且樓主本就是在幹道上

(從照片很容易看出來樓主走的是幹道)

支道車輛只能在"不妨礙主幹道"的狀況下駛出

即使幹道上車輛超速~那也該由警察或拍照來取締


不過

因為是發生在台灣

95%的人不懂什麼叫路權卻自以為很會開車

所以

大聲的人就會贏!
bzchang wrote:
我覺得結果一樣耶支道...(恕刪)


有很多路段是有盲彎
就算你停下來也未必看的到對方
速度不用快超速個20~30KM就好
就很容易發生事故
這種情況下的車禍通通自己吞?
法官跟鑑定委員會又不是瞎子
主幹道並不是免死金牌
不代表所有車禍都是支道的問題

雲遊台灣 wrote:
從許多回覆來看 , ...(恕刪)


完全正確,以小弟從事過三年車險理賠,以及在補習班受過半年刑法﹑刑訴的經驗也來分享一下!

什麼叫路權?就是誰有權利先經過該路段,會產生碰撞,就代表原來應該有先後通過的順序,但二部車同時出現了!而不是誰撞誰,誰就錯的舊思維,以前我們常開玩笑,開快點就被撞到了!

講白話,這個案子很單純就是閃紅的支線車未讓閃黃的幹線車先行。講更誇張點,就算是閃黃的幹道車時速高達200公里,支線車也要讓他先行,因為他擁有優先路權;只是因為閃黃的幹線車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因而導致發生事故,所以即使他擁有優先路權,也需承擔部份責任。

有人會說,閃紅的有停下來啊?以前我們也開玩笑,只要不發生事故,要橫的開﹑倒著開都沒問題,但一但發生事故,就要來討論路權與肇事責任的問題了,這案件如果送鑑定,小弟猜測結果可能是判定如下:

a車行經閃紅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禮讓幹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b車行經閃黃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為肇事次因。

至於3:7或4:6來分攤肇事責任,雙方講好﹑保險公司沒意外即可!

千萬不要再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說了!︳
朋友看到這篇文章,叫我上來回一下

我提供一個算是現身說法給您參考一下程度

Boss昆 wrote:
剛剛騎我的GTR ...(恕刪)


沒監視器 就自由天馬行空

他可以說 他是閃黃燈方向

你是閃紅燈哪邊

因為都移車了 沒什麼好說

一人一半 5:5
看完了, 責任大概是對方比你多一點, 但那個不是什麼問題.
人好好的就好, 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
我是覺得樓主的反應真的很差, 在沒有視線屏障的地方,
人家從0起步, 你還會撞到人家車尾, 這...
建議平常別騎快, 尤其是在路口, 請務必小心慢行, 你的反射神經無法應付突發狀況的.
Boss昆 wrote:
看到很多人說撞到後車門就錯了 (恕刪)


誰說錯??我那個同事是機車擦撞到右後方行李箱,對方犁田都被判輸了...撞到右後門算啥????
比雖小我那個同事才雖小咧,比你這事件更誇張...
判決輸的理由也是未禮讓主幹道先行..<=老實說我覺得判的很爛..
車子都過車道3/4了,機車騎士自己恍神撞到別人車子後方還要人賠錢...=.=..
我同事當初也氣不過對方獅子大開口堅持不賠..
後來在大家好說歹說不要上法院跑冗長程序跟壞了自己心情影響工作跟家庭..
才心不甘情不願賠了10萬(對方要求30萬,車損.受傷.財損.精神損啥的都來)

或許機車騎士是錯了..但法律有時卻給錯的人變對的機會..也是很無奈..

以上真實案例給大家參考....
還有大家記得保保險啊..有第三責任險就夠應付這種事了(人死例外)
我同事的車子後保桿才擦傷,損失10萬..夠拿來保第三責任險保到天荒地老了...
丙式也夠用10年了..

建葛格 wrote:
a車行經閃紅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禮讓幹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b車行經閃黃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為肇事次因。


這位大大正解...要判決很輕鬆..這條打死全部..他才不管你什麼箇中原委咧...
上次那個撞車姐太笨了..用這條受點皮肉痛可以換更多..



摁~ 你是"幹"道~ 沒監視器就乖乖的等通知吧~ 手機應拿出來先拍完在移~ 有保險就交給他們煩惱
反正只要到路口看到有車

不管是否路權比對方大,讓就對了.

讓一讓世界更美好~

況且你都說你已經看到他停在哪裡之後才突然前進

而且你的時速才減到40左右 , 然後又加速到50左右

目前市區道路的行車速限是多少呢? 這樣的減速夠嗎?

如果你當時把時速減到20呢? 應該就不會有事情發生吧~

其實因為撞了汽車要賠錢一定很不甘心

上來發問之後也沒有任何人能幫你決定你該不該賠

下次小心一點, 不要去管路權大小這件事情

而是以能夠讓自己安全為主的想法來判斷是否應該減更多一點的速度

先讓已經停等在路口的對方先走 我想你安全對方也安全 雙方心情也都會很開心






我攝故我在 http://thejstudio.blogspot.tw/
樓主大膽跟對方索賠吧!
對方肇責比您大...

希望有看此篇的人都能建立正確的路權觀念...
而不是先搶先贏...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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