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kryu wrote:去看一下YAHOO新...(恕刪) 這位大大別激動其實我要表達的是一開始多數人好像都只遣責計程車司機和逃跑的乘客但其實機車騎士自己的觀念也不夠正確只能說 三個人都有過失之處但這小黃司機卻要一個人承擔這麼重的判決真的也是倒楣不管我們以後是司機 乘客 或騎士反正自己若不想遇到麻煩白目突然出現 是沒辦法預測的只能自己多小心囉
咖啡黑元素 wrote:女騎士那裡過失了?...(恕刪) 正確的行車觀念是 超車要從左側但這個CASE騎士是從計程車右方 才會撞上要下車而開啟的門這不是法律上的過失是行車觀念上的不足假如前面大大說的是因為大家都在等紅燈 所以乘客利用這時間突然下車這時候騎士就算要利用空隙前進應該車速也該減速不少了總之騎車要小心自己不小心 雖然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總要對自己的身命安全負責吧
昨天下班經過一條單向三線大馬路,下雨且車流量非常大,一台計程車行駛於中線,看到路邊有人招手,但車身已超過,就直接在中線向右邊倒車,所有後方來車全都狂按喇叭,他老兄就是硬是要倒車,那機車怎麼辦?只能從內線禁行機車道超過去。
100% wrote:正確的行車觀念是 超...(恕刪) 這樣的行車觀念,讓我很鄂然,所謂左側超車是怎樣,弄清楚再上路吧!!!30年前的台灣,3個無線電視台還會偶有交通教育節目或宣導,現今無線加有線100多個頻道,沒交通宣教立足之地(買時段要天價啊),薄弱的交通教育,所以大家都亂開,好啊,那也沒差,政府又給偏差的交通平等權砍了最致命的一刀,4輪車的自我獨大就一直是交通的惡夢源頭,車越大還越惡質,客車,小貨車,貨車,大貨車,砂石車,拖板聯結車,公車其中車太大有限制路線,車小一些的,橫行天下,哪來的觀念,政府搞出來的啦.....違停亂開車門 騎士慘死
我有一次在直行/右轉車道打方向燈右轉,結果一堆機車從右轉車道直行,一直往我車頭鑽過去,我停下來等他們過去後,再繼續右轉,都已經走到人行穿越道了,結果突然又來一輛也是從我車頭鑽想要直行,我煞車不及就把他撞了上去,那時我車頭已經距路口有一公尺了他還想要右轉到我車頭左迴轉再右轉繼續直行,這樣的駕駛要如何防?那次的車禍,我賠了十萬,但...是我的錯嗎?從那次以後我不再對機車客氣,就像我對待騎車時亂開侵犯我路權的汽車一樣,一率"大聲叭"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