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pec1987 wrote:= ="你這個也太誇...(恕刪) 對啊,看到發了開燈就表示要騎這種言論真的很可笑~~很多機車的大燈一定要發動才能開的但開了大燈有時只是拿來照前方的東西甚至我在路邊修理完我的機車大燈,在測試而已各種情境太多了,怎麼可以只因自己心裡的想法就預測別人的行為給這樣的人當執法者或法官就要天下大亂了!
不對喔..."坐在"機車上就算沒發動自己用人力移動也算是駕駛所以囉,如果他沒發動坐在機車上用腳去移動,那他還是"酒駕"這之前有很多案例,沒戴安全帽沒發動機車,用腳移動而已,一樣是違規駕駛而案例上這位,依造法律的無罪先論,警察無法證實他犯罪,那當然是無罪就算讓人匪夷所思也一樣bobby49 wrote:記得是不算啦之前有個...(恕刪)
等XD使者被冤枉殺人的時候,他就會知道"無罪推定原則"是多麼的珍貴了,現在跟他講那麼多他也是無法體會的,一堆鄉民在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的時候道貌岸然,道理講得頭頭是道,等他真的衰到了,才來哀"司法不公"別要說不可能,現在恐龍法官這麼多,還是XD使者要抱定"那麼衰的事,不會輪到我"的心態.如果"打電話" + "車發動",就可合理預測罪刑,那XD使者你就不要在路上騎超過速限,不然一定被合理懷疑"撞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