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觀問題要說意義 有啥麼意義?如果是騎腳踏車或用徒步的方式 有意義多了要環島又湊不出時間...把環島塞在24小時以內拼命趕 走馬看花居多對我來說那等於是其著機車在小學操場裡面繞挑戰100圈30分鐘內繞完一樣無聊透頂有24小時 睡覺發呆實在多了騎著機車環島就覺得有意義這麼容易滿足 或許我也該學學這精神~
一堆人在講什麼危險~什麼找死.....那又如何,至少他們做到了!也平安回來了!!就算真的要成敗論英雄~他們也是成功的沒興趣的怎麼說嘴,沒差吧!不懂尊重別人興趣的人,跟他們說再多也沒用回去再教育比較實在任何極限運動,都是有人捧,有人糗....在台灣,連滑板.特技單車.越野車.跑酷....外過盛行多年的極限運動,在台灣就被說成有如洪水猛獸...但哪項運動不小心,得了個國際比賽冠軍隔天立刻就會被捧成台灣之光....只能說台灣阿,做什麼事問心無愧就好了
cerberus00 wrote:就算真的要成敗論英雄~他們也是成功的沒興趣的怎麼說嘴,沒差吧!不懂尊重別人興趣的人,跟他們說再多也沒用回去再教育比較實在 酒駕也是我的興趣...您願不願意也尊重一下我的興趣?24耐是明顯違規行為...被警察發現除了罰錢...還要"立刻禁止行駛"同樣都是違規...也都授予警察可以用公權力立即介入強制禁止繼續行駛...表示疲勞駕駛對其他用路人的威脅是和酒駕是同等危險的一句夢想興趣就可以把對其他用路人的威脅合理化?要別人尊重您的興趣...那您有沒有尊重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Qmore6545 wrote:表示疲勞駕駛對其他用路人的威脅是和酒駕是同等危險的 您可不可以找幾個因為24耐造成用其他路人危險的新聞呢?不知道案例數量跟酒駕相比是否同等?順道一提,小弟跟幾個朋友跑過24耐24小時不睡並保持清醒對身體正常的人來說似乎不是什麼難事^.<
很多人腦袋很簡單,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但是,前提是絕對不能對別人造成困擾!<--台灣人自私自利,就是這一點造成跟日本人巨大差議的原因就算是想死,請不要去跳樓,萬一砸到路人,或是要一大堆人來善後就是造成別人的困擾!所以跳海是比跳樓還好的選擇!跳樓都會造成別人困擾了,更何況是24耐?一整路給別人帶來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