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提到了...我也想說一下那些後方燈改恆亮的人,請好心點...拆掉吧!每次遇到前車有這樣的方向燈...真的很討厭...那種亮度會無法看到他四周及前面的路況...因為真的很刺眼...就好像有人拿手電筒照你...而且還是黃色的!!拜託...拆掉好嗎?也拜託警察,不要只抓改管或是改HID的...像這種才更是要抓!
方向燈本身是用來在車輛行駛方向即將改變時,用來提醒其它駕駛人用的.所以亮度稍亮(刺眼)且閃爍是正常能接受的.就跟剎車燈比尾燈亮(刺眼)是為了提醒其他駕駛人車速改變用的.可是一旦這種燈變恆亮,那就是干擾其他駕駛的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