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available wrote:我有去看那BLOG我覺得或許年輕人嘴巴衝了點對於這事故處理上..........剛剛好而已很多死老頭都這樣爛命一條+爛車一台誰撞到誰倒楣歐巴喪騎孔明車也是明看到車要過去了還一直嘟出來怕撞到他閃路中間一點她更嘟出來情理法?法理情?別忘了法律是逞罰惡意及故意...(恕刪) 原來你認為剛好而已..?大概您跟這位小朋友同一類的吧,我不懂你們這一類的價值觀,抱歉了...我也曾經時速50時,因為阿伯不看路直接跑步穿越非路口馬路,煞車不及撞倒人過,當下有防禦性駕駛加上已經盡所能的煞住,但我還是不幸的在前輪kiss到他時原地倒車而他也跌倒,但當下第一反應是"人有沒有怎樣",雖然他阿伯老當益壯,起身就跑了,留下追不到他而車子還倒在路邊的我,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是很衰沒錯,但慶幸是無人受傷.車禍第一時間不是去釐清誰對誰錯,也不是誰說話大聲就贏了,難道處理事情不該有輕重緩急嗎?如果倒在地上的是您父親,不知您作何感想..?原來道德教育.徹隱之心在現今民國98年,已經不值得一提了是嗎?那之所以會有你們這些新人類存在,才叫剛好而已.
bryantwen wrote:原來你認為剛好而已....(恕刪) 你今天原諒了那位老伯,難保他下次再用同樣的方式穿越馬路時不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破碎,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惡之處,這就像是因為偷竊失風而摔死的小偷一樣就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Luke Chen wrote:你今天原諒了那位老伯,難保他下次再用同樣的方式穿越馬路時不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破碎,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惡之處,這就像是因為偷竊失風而摔死的小偷一樣就真的只是剛好而已。...(恕刪) 這位朋友,我說了處理事情該有輕重緩急,難道第一時間不應該確認"人"是否平安嗎?人沒事再來論責任,這樣不能解決問題嗎?所以現在的人是這樣子的,撞倒人,第一時間先脫責,是他衝出來讓我撞的,死了活該,沒死下次也會去害別人,.....這樣嗎?原來這是現在小朋友的價值.
Notavailable wrote:我有去看那BLOG我覺得或許年輕人嘴巴衝了點對於這事故處理上..........剛剛好而已很多死老頭都這樣爛命一條+爛車一台誰撞到誰倒楣歐巴喪騎孔明車也是明看到車要過去了還一直嘟出來怕撞到他閃路中間一點她更嘟出來情理法?法理情?別忘了法律是逞罰惡意及故意 真的剛好而已嗎?? 出了事.不按程序來..找議員??真的沒什麼錯何必怕警察而找議員呢??那老人家有沒有錯..都是那少年仔在自己網誌上說的..君不見每每發生車禍都是雙方說對方的錯...誰對誰錯自有法院公正..而不是找議員..看著人躺在地上...有人知道是那個議員嗎?? 如果真的找到..那議員就紅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