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提醒...我朋友 前年牽新車被撞 機車毀了 人骨頭斷掉 不過肇事者留在現場沒逃跑只算「過失傷害」對方百般誣賴 說窮 沒錢 態度也不好要告上法院後 才想跟你和解我朋友白癡的跟他和解 停工了幾個月沒收入 機車修理三萬多結果和解書籤完後 他只付了約定的一期幾千元後對方就避不見面.... 讚!這就是人之常情~ 你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