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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車禍啦..對方還逃逸(10/6首篇更新)~~!!

告到底~~~~
現在這種犯錯又不承認的傢伙太多了.....一定要給他個教訓
推一下 10/6號已更新


希望大家幫忙一下
正常來說你是不用去了..因為哪算是刑事的事..是由警方上訴的

除非是你告他不然都不會再叫你去!!
好意提醒...
我朋友 前年牽新車被撞 機車毀了 人骨頭斷掉 不過肇事者留在現場沒逃跑
只算「過失傷害」
對方百般誣賴 說窮 沒錢 態度也不好
要告上法院後 才想跟你和解
我朋友白癡的跟他和解 停工了幾個月沒收入 機車修理三萬多
結果和解書籤完後 他只付了約定的一期幾千元後
對方就避不見面.... 讚!
這就是人之常情~ 你保重!
心太軟了
而且分期付款
你不怕她繳第一次後面就給你托嗎?
到時又要搞道出庭
乾脆一次告到底或是一次付清
不要拖
托下去會對你越來越不利
錢該收的算好 一毛不要少
今天你放他一馬
明天他還會去撞別人
肇事逃逸,別放過
各位大大...小弟依稀記得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呀?(還是小弟記錯了?)

公訴罪沒有依法辦理員警也有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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