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tti wrote:
文章標題已經注明為“車禍之後”
也寫明“應給與所違反法律規定之制裁,違規,賠償等”
文中沒有任何鼓勵,支持違規行為等言論
部份回文內容意指或暗示小弟支持違規行為,請麻煩再想想,看看
所說的為事後處理態度
大家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虛心受教
請勿使用謾駡,人身攻擊,情緒性用語
網路匿名發言仍需負相關法律責任,小弟可以不計較,但不代表每個人都不計較
樓主來更新了耶
這麼有愛心的話
怎麼不去幫助街上的遊民???
看他最後那兩句
應該也是被後面這些回文嚇到了
怕有更多人砲他
所以先設個柵欄擋擋
不過
(((部份回文內容意指或暗示小弟支持違規行為,請麻煩再想想,看看)))
這句話怎感覺讓人看了怪怪的...........
你要對這些人做什麼嗎??????
1.你開這版就知道回復一定很熱烈,但你也警惕別人身攻擊我想你也要負責任。
2.不知道你有看清楚影片嗎?很確定週圍的都有拿起電話報警處理怎會怪其他人,你說你會下車看看處理,說真的我不相信因為你在這怎樣說都可以誰知道呢?別把自己說的偉大說的別人都不是。
3.影片的事實大家都看清楚,你說年輕誰沒做過荒唐事?請問難道可以用這理由來憐憫過錯嗎 ?這跟我小孩很怪都是交壞朋友理由有啥差異呢?實在懷疑你的大愛標準是如何
4.如果事實都不能說請問還有什麼可以說?再者鄉民都以事論事看事情,希望版主別扭曲他人發言。
5.肇事小孩都是咎由自取,憐憫的應該是按規矩的車主,實在不懂所謂道德責任我只知道事實而已。
tanitti wrote:
但,我看到的,在車禍發生之後,大家都在玩一二三木頭人...
樓主的意思是大家要存著隨時有人發生車禍的想法,手機準備好,車子也隨時有停下來的打算,好在車禍發生的第一秒就立即動作,才不會是你所說的一二三木頭人?
tanitti wrote:
當納粹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不一樣的事,混為一談?!
tanitti wrote:
是因為路人的不作為有感而發...
其他人都看到有人陸續的要通知報案,就你沒看到?
再者,你以看車禍影片的已知心態,去批評在事發現場一時反應不過來的人,你公平嗎?
tanitti wrote:
至少我會下車去看看,有沒有能幫忙的地方。不過那是我而已...
如果說已經可以從路上其他人的位置,就可以看到車禍的嚴重與否,需要報案與否,那就直接在自己的位置上就好,不必為了要演一場關心的慈悲戲,要隨便的去停下來看,甚至動手去碰!當然情況不嚴重的,當事人也同意的或許可以伸出援手,但基本上那是肇事雙方的事,現場跡證(包括人)非當事人,甚至是當事人都不應該去碰去移動,因為那都跟事後鑑定的結果有關係!
而人就算受傷,那就讓他在原地躺著就好,連消防的救護人員也都只能在限制範圍內作能做的事了(上次有串討論提到他們現在也不能隨便給輕傷的人上藥,因為他們不具相關的醫療資格),我們一般人雞婆個什麼?協助注意交通的疏導,維護現場完整,那就大功大德了,不要不懂裝會,以為熱心公益就可以天下無敵!
至少我會下車去看看...???
這種至少的舉動最好少做!通常應不應該旁人去做,應該都很簡單可以判斷,現場如果有人已經在做了,其他人該做的,叫~離開!不是一個看、兩個看,變菜市場...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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