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阿辰 wrote:所以就是像你這種人...(恕刪) 會動手的應該都是被害到的人,很少有人純粹太閒。坐墊一個多少錢?我去新北工廠住宅區那種根本沒畫車位的地方找朋友,停到不曉得那位老大的"地盤",後窗玻璃整個被強力彈弓打碎,還不是只能鼻子摸摸自己去換
阿阿辰 wrote:只有我覺得用三秒膠弄別人坐墊比違停更可惡嗎??現在的人真的是生活壓力太大了嗎?還是真的吃飽太閒我是支持樓主去緝凶 +1我覺得台灣社會真的還蠻變態的是我就晚上來個守株待兔抓到就換我弄你的車你可以檢舉我違停,但是你沒有任何理由動我的車~
其實如果今天機車在路口違停應該是也沒很愛惜自己的車子我就把三秒膠灌到他的鑰匙孔裡了反正他會摸摸鼻子自己反省但是如果是C63違停路口買雞蛋糕我會相信他一定是有急事不得已才違停的然後在他車旁邊幫忙指揮交通半小時所以最後應該不是看你違停不違停應該是看你的交通工具多少錢
yougenmi wrote:他可能覺得用膠帶你...(恕刪) 真的深刻了,深刻慘了。早上上班屁股還硬硬的一塊卡在下面。下車時還把褲子的棉絮黏下了一些在椅墊上。只是總是會覺得雖然自己錯在先,但是就這樣攤手認了的話會讓那位正義人士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是對的。有點違和感。
山大 wrote:我個人是覺得我沒有...(恕刪) https://sites.google.com/site/jianluefalue/xing-fa/xing-fa335-338tiao-qin-zhan-zui發文前先查詢一下有很困難?基本上我覺得毀損絕對告不成毀損最低限度就是不堪用或失去功能你這頂多民事庭回復原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