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mba wrote:我上班的工業區有一台...(恕刪) +1,支持你的檢舉行為,我也一併向您學習~不過,我都只針對很故意(同一台車,同一項違規看了好幾次)或惡性違規的才檢舉,不然,真的太多了檢舉不完~
8189 wrote:下次別再犯了! 早上上班時間還看過整條機車道擠滿汽車呢!綿延一公里!這時候條子斯乎在睡覺!還有紅綠燈控管人員! 簡直在亂搞! 搞到交通打結內!你過不了! 別人也別想過的心態!臨停嚴重與雙線道導致機車到不見了!粉多人就等不耐煩,僥倖心態開始鑽車縫!
my風格 wrote:各位好,小弟日前騎乘...(恕刪) 官方說法是...你必須等到障礙排除才能繼續通行,所以你當下應該做的是打電話報警,等警察來把車輛拖走,或是等車主來把車移開...所以非自願性理由...駁回,抗議無效...結案。
如果是違規停車導致必須行駛禁行機車道,這個申訴會過但是如果是塞車,"自己"不想等,那就不用說什麼"非自願性"違規如果照版大的說法,汽車塞車不想等,也可以跨越雙黃線逆向去前面囉?!那當前面乖乖排隊的都是什麼?
my風格 wrote:各位好,小弟日前騎乘...(恕刪) 同理可證你若遇上高速公路南下大塞車,你會決定逆向用北上車道南下,然後稱非自願......遇違規停在車道上的狀況,你若跨雙白線跑到汽車道那就算了,甚至騎上 禁行機車 著字樣上,那還可能有人幫你取暖......汽車道不動那就代表你只能等車流疏通了才能走啊!這就是俗稱的「塞車」懂不懂。還乾脆就乾脆逆向哩!搞到最後雙向都塞的就是這種人!還想申訴哩!又不是有什麼警車、消防車,救護車之類的必須通過。
可以申訴,也有可能會成功但是很難,因為證據問題只要能證明前車迫使你離開行車線路或是超過一定時間阻擋,必須繞過才可行駛可是...很難比較簡單的是你罰單照付裝個行車紀錄器把違規阻礙交通車輛,通通拍起來讓他們也貢獻一些費用好處是心理比較平衡
Dennis520 wrote:新中中正路因為路幅不...(恕刪) 我所說的地方大概是TOYOTA巷子過去和大眾廟之前那段(往桃園方向)當時大貨車就停在那邊剛好四個禁行機車大字在那邊我當時就在那邊塞到機車群..真的很壯觀住附近的可以去看看那應該還在啦!!!不可能塗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