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1212 wrote:給這位法官按個讚!自...(恕刪) 先說好 不是針對你 只是隨便找個人引言罷了看到大家都一面倒的覺得法官的判決是對的我發這文 不是要說判的不對 而是大家有沒有想過要是是連戰的兒子或是蘇貞昌的小孩被撞死(我只是隨便舉個例 反正他們的小孩也不可能騎車 他們那麼有錢了)法官有可能這樣判嗎? 我想只是死者家屬不夠力吧
過失一直以來的認定標準本來就是"應注意而能注意,但未注意"這樣才叫做過失但很多鄉民都斷章取義,直接推論法院認定過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樣的標準這法官並不是什麼少數好法官他只是盡了很一般的法律解釋而已不懂這有啥好驚訝的XDDD行為人物理上"不能注意"(本案中就是反應時間過短,人類都無法注意)本來就不能認定行為人有過失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