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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機車交通安全及路權研討會(06月19日)

應該全面檢討「禁行機車」這個不合理的帝王標誌

有的馬路,四線道,結果三條線都禁行機車,騎車的只剩最右線能走

來一台違規停車的,那要機車怎麼走?

逼機車走三線有畫「禁行機車」的線,然後讓警察開單嗎?

看這影片就知道矛盾的地方了



而且禁行機車的制度

也讓某些只開車的人產生了開汽車就獨尊、自傲、瞧不起機車族的扭曲心裡

引用交通部長毛治國在訪問中說過的話:
「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就是「禁行機車」的制度造就這種扭曲心裡

這種有扭曲心裡的汽車族,連看到沒畫「禁行機車」的快車道有機車在走都要逼機車離開

這案例也上過新聞

所以「禁行機車」這個不合理的規定,政府官員真應該徹底檢討

以免造成撕裂族群,和造成用路人感情分裂的社會問題
adducul wrote:
應該全面檢討「禁行機...(恕刪)


真的!!

原本停車公車後方

左邊禁行機車,我只好乖乖待在右邊車道....

結果公車仍慢慢偏右...(未打方向燈)

終於打方向燈了...繼續偏右沒看邊邊有機車嗎? 我四輪汽車、公車 我最大 我繼續偏右!!管你機車怎樣!!!我就是繼續偏又拉!!

我管你...機車你最小!!!我四輪汽車最大~~繼續靠右!!!!

好吧!我當然閃躲....

我繼續騎再窄窄的右邊車道...但我繼續期再窄窄的右邊車道...但四輪汽車就開始逼車 逼車 逼車!!!!!


我就是四輪汽車...四輪嘴臉....我要右轉 逼逼逼逼車!!跨越雙白線,我才不管違法哩!我是四輪汽車最大!

持續逼車!!!我就是要右轉拉..機車算啥......逼逼逼逼逼車

就是持續逼逼逼逼逼車...........四輪汽車路權我最大,機車滾邊去


結果看到我有裝行車紀錄器...不再逼車了

四輪嘴臉

支持廢除禁行機車道,還給機車合法路權!!


廢除禁行機車!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違規停車

違規停車

違規停車

廢除禁行機車,可避免類似意外發生

警方應該加強取締違規停車!
但警方幾乎都視而不見


轉貼蘋果日報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這篇簡報 幾乎點出了台灣幾十年來的機車族困境
只是不知道那些交通官員們到底看進去沒 到底還有沒有一點點良心

建議大家可以把這份簡報都轉貼或印一份下來給當地的立委
要求立委們幫忙機車族修法 廢除禁行機車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建議 大家有看過這篇的

把文章寫成信件

集體把信件投書到

交通部民意信箱 <motceyes@motc.gov.tw>;

向政府表達一下 用冠冕堂皇理由把機車用路人當成白癡是多麼可惡

不是我們天生反骨 是政府無知無能造就現在一堆追求路權平等的勇者


我覺得應該禁止大型車(遊覽車、砂石車、大貨車之類)開在外線道

此種大型車體積龐大若行駛外線道

對機車騎士壓迫感極大

且此類大型車常有視線死角

又煞車不易立刻停止

前方若有機車不慎倒地

往往會被此纇大型車輾過

君不見有太多例子嗎



版主分析的十分仔細也很正確.政府這種不合理法規應該要廢除!不然都當機車族是炮灰!
當然開放國道也是應該要做的事情!這是最基本的!大陸.日本都能上了.偏偏台灣還是不願開放!
都說意外太多!!這理由太牽強了!

juanko wrote:
我覺得應該禁止大型車...(恕刪)


禁止xx行駛就跟假裝閉上眼睛當作沒看到一樣只是一種逃避行為

政府該做的應該是 解除對機車的制式駕駛行為[禁行機車 限制路線 強制兩段式左轉 控制行為]

車輛應該回歸車向分流 不是車輛分流

要左轉就是靠左 右轉靠右

不是把機車趕去慢車道後 在慢車道左側在開闢一條右轉專用道 在來說機車喜歡靠右超車

或是在沒有進行機車內側道路因為兩段式左轉而強迫機車向外切出準備待轉

只是增加意外發生而已
最基本的是該還給機車該有的路權 還有 提高考照難易度!!!!我覺得觀念跟機車路權一定要同時提升才能保障機車族!!!

ss40512 wrote:
最基本的是該還給機車該有的路權 還有 提高考照難易度!!!!我覺得觀念跟機車路權一定要同時提升才能保障機車族!!!...(恕刪)




大大說的 正是機車黨他們一直在努力呼籲的方向
只是很多保守的交通官員 到現在還在用民國5~60年的腦袋在規劃機車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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