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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信廢禁行機車道(新增寄信信箱)


蔡小宇 wrote:
機車是目前交通主要的...(恕刪)



機車喜歡鑽來鑽去才是主要原因
四輪要轉彎 靠邊停
就讓一下
差那幾秒鐘是會死嗎
搶那幾秒鐘才會死吧
年輕時騎車,30歲以後就不再以機車代步。
到現在開車已經20個年頭。
台灣的用車環境其實不是禁行車道的錯
車禍都是一連串的加在一起的違規所造成的結果。

我是認為取消禁行車道是不可行的。
即便慢車道沒有違規停車,還是有很多機車在內側蛇行超車。
要硬說是汽車的問題,難道機車就沒有問題嗎?

扯下去是沒有輸贏的,畢竟一體都有兩面,
只有一句話是千古不變!
『十次車禍九次快』
Alan

alan97 wrote:
年輕時騎車,30歲以...(恕刪)

可是我們政府好像是說 "十次車禍,九次機車騎士受傷"欸


所以我才說廢除前(後)應要加強汽機車駕駛素養

shizukaman wrote:
以前有在日本考駕照的經驗,汽車如果左轉彎(台灣是右轉),行進或停止時如果位置離人行道太寬(可讓一台機車通過),如此便會扣分不及格,主要是想讓後面的機車騎士不要認為有硬鑽的空間而免發生意外,

我覺得應該是要轉彎儘量要靠邊
不要擋到後方車輛通過
日本機車除排氣量50以下
都可以在任何車道行駛
只有一種情形會亂鑽
就是機車只有一線道可走
然後汽車要右轉又檔在路上動向不明
機車是快車,是汽車,不是慢車喔

普通機車(250cc以下)可行駛快車道,只要沒寫禁行機車

重機比照汽車,應該也不用再提醒了吧

bb123dd wrote:
直行的機車騎到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上

機車被後面的快車追撞呢??


遠遠地看到前面有機車,來得及反應就不應該撞上去,撞上去後車肇責大

如果機車不當變換車道,造成後車反應不及,機車肇責大

magiQ _ Q wrote:
可是我們政府好像是說 "十次車禍,九次機車騎士受傷"欸


只看結果不看原因

人都是躺在床上死的,禁止傢俱店賣床,合理嗎?

kawa忍 wrote:
然後汽車要右轉又檔在路上動向不明


同車道後車有注意前車動態的義務

亂鑽出事,自己要負的責任大
七年級後段班之前的人應該都知道,學生時代有"髮禁"這種東西吧

在我的邏輯裡"髮禁"跟"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是一樣的東西
我有一次騎去禁行機車快車道
(是逼不得已,馬路很小條,2條而已,然後機車很多大家擠來擠去)

我騎60
該路段限速也是60

但是我後面有一台汽車就非常不爽狂對我按喇叭閃我車燈
我感覺是我擋到他了我就讓路

後來我切到外車道
結果他超車後又切到我前方
然後緊急煞車

現在台灣馬路上真的很恐怖

應該建立在
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
交通違規太多了
而且太可怕了
第一個應該是要駕駛人(管你幾個輪子)要在期限內去乖乖上課蓋章,重新培養駕駛道德
落實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
禁行機車早就該去死了,為何可以限制人民行的權利
兩段左轉可以,但是應該只有50cc、低功率電動車、人力車才需要吧
想想看這個兩段的政策培養了多少只會從外側左轉的人,出事情了才來怪機車

更好玩的事是,前兩星期剛好在停紅燈時為了繞過遊覽車到前方的機車停等區,給開了一張600$$
開單的還是警局副局長啥的,居然跟我說你又不是紅黃牌,在內線騎不快會被後車追撞很危險

The only thing that not change in this world is ev

kawa忍 wrote:
等您小孩騎車出去在慢...(恕刪)


我想你應該有看我的發言,短短幾行應該不會沒看到
我週一到週五騎車
但是我讚成禁行機車道

這條還沒費台灣的汽車自己就塞成一團了
那費了還得了

我贊成取消 市區車道"禁行機車"

我更支持 享權力 就要盡義務 - 請機車跟著汽車一台接一台開

一方面是公平,一方面也避免鑽車縫而捲入輪下 (每次機車出事,好像都是別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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