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omorrow wrote:
酒駕也是個關鍵因素,不過,我不知道開版大有沒有開過3.5噸貨車的經驗?受到衝擊的3.5噸貨車,因為沒有緩衝空間,當事人是否會因為受震盪的因素受衝擊而會受傷,而讓警方延後檢查?這點開版大有問警方嗎?開版大?這點很重要喔。...(恕刪)
有點毫洨吧
3.5撞到小綿羊 應該跟用人腳踩鋁罐一樣沒啥感覺吧
在說酒駕好像可以抽血驗~~ 不用呼~~
actomorrow wrote:
身為一個路人甲:先允...
2.開版大:有許多事情,得饒人處,且饒人之處,你自己請慎重想好,人家有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你該自己去想想,而不是只以自己的情緒來回應這邊文章,甚至可能有偏頗的地方,為了你,也為了大家好,我會慎重且小心的提醒你,是我對這件事情的『與人為善』,事情發生該處理好,而不是事情越處理越多爭端與衝突,我想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如果開版大不願意接受我的意見甚至批判我,那我無話可說,但是01網友大家公證,我看到現在為什麼要出來講話的主因。
...
(恕刪)
actomorrow wrote:
版大的影片記錄,撞擊部分跟警方看到的紀錄部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沒看清楚?還是影片不清楚?我開過3.5噸貨車的經驗:遇到前面異常,我直覺反應絕對不會先踩煞車,而是一定是先把離合器踩下去,把排檔從高速切換成低檔減速強制減速,然後再踩煞車才煞的住!!肇事車輛的影片在我的駕駛經驗覺得,應該只踩煞車,沒打排檔減速,這樣的結果,真的就會拉很長才煞的住車,如果就事件本身,過失致死大約是逃不掉,現在就是現場鑑定的狀況,我不可能有資料,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撞擊部分跟警方看到的紀錄部分"
奇怪了
請問您是車禍的非相關人
只是個鄰居
何德何能可以看到警方記錄
這不是有不合理之處嗎?
這樣您跟警方是不是都有問題


。pat2000 wrote:
說真的就是台灣鄉民太善良
喜歡喝酒開車的人以為撞死人
賠錢或關個一兩年就能了事
所以那些喝酒的老是不把"開車喝酒會撞死人"當一回事
如果是我媽媽被酒駕的撞死
我會考慮跟兇手同歸於盡的
如果惡性重大 我甚至會考慮兇殘的殺害他
要讓這些人知道"開車撞死人"跟"故意隨機殺人"其實也差不了多少
唯有如此
這個政府跟社會才會開始了解
生者與死者的憤怒
而不是以為可以透過所謂的"司法制度"來逃避
:身為一個酒駕的受害者之一....我每次下雨都得痛的半死,誰同情我?但是,我可以體會開文大的說法,就是因為我自己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