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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正義~就可以罔顧非相關人員的權利?(慎重與BenSheets致歉~並以移除相關照片~想看照片的請善用連結)


sk2520 wrote:
你要用別人的東西有 先跟別人說嗎
沒!~所以我道歉
那別人封鎖你 有義務要跟你說嗎
沒~這是氣量的問題
如果你沒有覺得自己不對 幹嘛把照片撤下
我沒有認為我用她圖片是正確的~所以我承認有錯~撤圖~也跟她表示歉意
你沒有覺得自己不對 需要道歉嗎
我沒有認為我用她圖片是正確的~所以我承認有錯~撤圖~也跟她表示歉意
要道歉有像你這樣邊唸邊道歉 態度超差的嗎
念?~我道歉是因為我在沒告知她的情況下用她的圖道歉~只是圖~我開版再討論的是適合在網路上PO出車牌號碼(且此人並無犯罪~她只是個路人甲)~請問我有批評過她檢舉那些違規人員嗎?~我還讚賞她的義勇阿?~真的是話隨大家說

有人規定你要道歉 就要接受的嗎
沒~這是氣量的問題~因人而異~我無法要求她~眾人自會有公平

又有人規定 你要道歉 就要給你機會的嗎
沒~這是氣量的問題~因人而異~我無法要求她~眾人自會有公平



純粹聊聊

正題別人都問了
改聊態度的問題


在強調一次~我用她的圖來說明~是再解釋說如果拿掉非相關人員車牌號碼會更好~且文章一開場我就有把她的討論串做連結~也說了是從她的文章中的圖片~在行為上也沒有相關營利行為~更沒說過此圖是我拍攝~且當她提出異議(第一次看到有人用開討論的方式抗議)~也馬上撤圖~並在標題與內文中給予道歉~從我的PO文中也從沒指責貨攻擊過原PO~更加讚賞她向相關單位檢舉的義行~只是額外出於善意~給予建議!~可以讓事情更加完美~可以告訴我!~如果這樣的態度很糟嗎?

有人又說我假藉讚賞之名~行攻擊之實~這劇情有這麼高潮起伏嗎?

那換做是你又會如何呢?
既然是聊聊~還煩請給予指點~
感激啦!

GT2K wrote:
八德 介壽路~大溪 介壽路 東勇街 東勇北路 義勇街 興豐路
桃園 成功路 一帶都有出沒過

感謝告知!!
功德無量!!
我也想知道這位"搬...什麼東西哥"騎什麼車
以及出沒時間

我想我會好好審視我行車紀錄器拍到的東西是不是可以檢舉

裁判大人 wrote:
我也想知道這位"搬....(恕刪)
聽說是白色新勁戰,沒記錯的話

cavalier1636 wrote:
唉!~樓主挺在乎自己...(恕刪)

題外話,請教一下:
如果有一位網友引用別人的連結和文章裡的照片,到他自己發的文章裡,而沒預先知會原作者想引用他的廉潔和圖檔算侵權嗎?就是自己拍的照片被別人引用~~~~
不拉不拉!!! wrote:
聽說是白色新勁戰,沒記錯的話)


好像是

seiko0920 wrote:
題外話,請教一下:如...(恕刪)


一.一算不算侵權~我不知道!~但是我嚴格來說是"未營利教育目的~這已經有其他網友貼出相關文章幫我佐證了~所以我也不在描述~所以如果原PO真的認為被侵犯了!~要依循走法律途徑~我給予尊重!~旦相對的我也會有所對應~因為法律講求的不是單純字面的解釋~重點在解釋的人~這就像有些人明明確實犯罪~但卻因法律文字而獲得無罪或較低的罪名~我想這也是一個如何判斷律師素質的依據吧!

其實大家在爭論有沒有違反法條~這很無意義~因為法條文字本生就有很多解釋的空間~也有很多衝突~不然為啥要大法官釋憲~因為任何法條都不得與憲法牴觸~而憲法本身就寫的極度廣泛~像王家拆遷不就是一個例子

更重要的是此問題不是僅只於法律問題~還包含了道德問題~與網路禮儀等多方面去探討
網路並非無所不能~不是你躲在電腦影幕後面就可以當神~只是建議大家多為別人設想
就如同電影"蝴蝶效應"~或許你們會覺得很誇張~但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死是死別人
那為何不在一開始多替別人想一點呢?~難道把旁邊非相關人員的車牌號碼蓋住~會讓你的討論失去主題嗎?

只是出於好心提醒而已~信不信看個人~總之不要哪一天惹禍上身才後悔~畢竟千金難買早知道
很多人喜歡躲在鍵盤後面當鍵盤之神~這無所為~那就繼續吧!

試想如果是你的資料被公開~你有何感想?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cavalier1636 wrote:
一.一算不算侵權~我...(恕刪)

因為我在友站有遇到相同的問題所以才要請教~~~~~有人未先告知我要引用我的文章和文章裡的圖片而發表在他自己的文章裡但是有註明出處和連結~~~~~
我是覺得只要沒有營利或是用別人的圖說是自己拍的~基本上都不會有太大問題~在加上有引用出處~就像妳寫論文要引用很多資料文獻~只要你有引述出處~都沒太大問題!

盜用圖片最惡劣的明明就是別人的圖~卻惡意欺瞞~說是自己的~這才是最可惡的!
不是說你PO上網路~圖片所有權就是你的!~你必須提出影像的所有權證明
麗如為壓縮的原始影片資料~原始圖片等等~你有這些東西才可控告用你圖片的人
不是說你將別人的圖片先PO上網路~就是你的所有權~前提東西要"真的是你的"~才成立

例如 BenSheets 他開版說我為經他同意善用他的影片截圖
我已經發函請01網管協助~請BenSheets證明影片為其所有權~如果影片確實是他所擁有~我擅用他的圖片一事才成立~我也不再有任何異議~也真心跟他道歉!

如他無法證明該段影片是他所有~只是YOUTUBE磚貼連結~然後擅自影片截取畫面~偽裝為自己影片~那他對我的指控就有很大的問題~好歹就算是網路ID~也是我的名譽(多謝網友提醒我有關他的不良紀錄)

就如同我說的~關鍵還是在法官如何判定~真的有爭議~雙方又不退讓~那就是對薄公堂而已!
總之~切忌~不要拿別人的東西去產生盈利行為~都是好解決的(所有權人還是能控告你!~只是你能夠脫身的機會會非常大~不代表一定沒事)~如果要賺錢~還是自己去做或是花錢買授權比較保險

與你分享小小的心得

cavalier1636 wrote:
麗如為壓縮的原始影片資料~原始圖片等等~你有這些東西才可控告用你圖片的人
不是說你將別人的圖片先PO上網路~就是你的所有權~前提東西要"真的是你的"~才成立

您的意思是要能提供這張照片的拍攝資訊嗎?才可以控告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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