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 wrote:
請注意最後一句話吧
「自由心證」
這才是重點
現在很多員警都自由心證認為你違規
但卻沒依據或證據,就任意開單
導致申訴事件頻傳
而且有些東西是需要依據有些東西則不用
像是燈色燈號這些都不行擅自改裝
如常見的方向燈恆亮、閃爍器、各式顏色小燈大燈煞車燈「...(恕刪)
這也是很有討論空間的地方,
員警一但亂開罰單被註銷,是會被記點的,
這樣也ok??
除非...記點對於員警本身不會有任何影響,
又或者...自認倒楣繳錢民眾績效比起亂開罰單被記點,相減後更好賺??

鄉野 wrote:
自認倒楣繳錢民眾績效比起亂開罰單被記點
這點是有可能的
申訴其實蠻麻煩的,而且除非像是有前例可循或是絕對站得住法條
例如最常見到過度解釋法條的情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6條
第二項: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第18條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
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
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第43條
第三項: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這三條其實受爭議點比較多
亦為變更後符合規定且無影響行車,例如有人改避震器或煞車之類的,被開單
但如何認定其影響行車安全??
再來就是變更與無變更,這是知識度的問題,警察認知當中與實際不符,例如頭燈或排氣管樣式
一些行車安全及環保問題(噪音,排氣),需要有專業器材測量才算數,別被呼巄
Jemshon wrote:
不是所有的重機都大聲 有些大羊管也不會比豬叫管吵
蠻多種機的排氣管高度跟排氣角度是讓後面的人不能接受
不過人家是紅屁屁 你一台速可達有啥好比的
況且遠遠就能看到紅屁股的存在 停紅燈自然而然的會避開
你一改裝低能台射顏管 誰會去注意
十有八九都是停下來之後才發現原來前面是無良射顏管
想閃已經來不急了...更慘的是無良射顏管期是還手殘
停紅燈油門還三不五時灌一下 要不是現在是法治社會 不然早踹斷那隻爛管了
豬叫管現在蠻少人用了啦~ 那家的東西也只是桃花一現而已~~
紅屁屁跟速可達單就"排氣管位置"與"顏射"為何不能混唯一談?
這不就是重機廢氣比較香的體認了嗎?
重機騎士打空檔三不五時崔一下的也不是沒有
這種騎車方式哪有在分CC數的?
相機有一種奇妙又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別叫我牛肉~ wrote:
豬叫管現在蠻少人用了...(恕刪)
畢竟人家"有花錢"通過ARCT當然是屬於合法

不合法也不會在路上跑(原廠管)
速克達要翹管80%一定改裝 自然就站不了腳了

改裝跟未改裝的車本來就不能比 這樣了解了嗎?
不是香不香的問題 是原廠給的顏色 是要車主怎樣?
改不顏色...抱歉變更車體 紅單一張
這就是警察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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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車無罪 是改的人心態 有問題
改的不影響人 其實改什麼都還好
但改到干擾用路人..... 這真的就該打了
因該定律合法改裝的條例而不是處於模糊地帶....
不然不合法 改裝品也不要流通市面上了

就像給蠟燭卻不給點燈 一樣的矛盾

哪年真夢想可以買台GSR600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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