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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路口可以直接左轉嗎?!

遇到警察給你開單
就算申訴後你沒有錯
可是浪費的還是你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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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
不知道有沒有一個機制去給警察記點
以防亂開單後就只會要我們小老百姓去申訴
要知道他開單只要幾分鐘
我們申訴還要請假耶

未來的小人物 wrote:
馬路如虎口....總比騎在外側突然來個左轉好吧?
建議待轉!

馬路如虎口....總比騎在內側突然尻去待轉好吧?
建議直接左轉!

cckuok wrote:
要知道他開單只要幾分鐘
我們申訴還要請假耶


沒錯~
所以有很多冤枉罰單是民眾懶得申訴 趕快繳一繳
開單員警更肆無忌憚的去欺負下一位


lovelpc wrote:
法律規定當騎士行駛到路口發現有待轉格的時候

要緊急從內線切出到外線 橫跨二車道前往待轉格待轉


就是啊~
如果車流稍多 還不一定能立即看到遠方地上有待轉格也

iqlover wrote:
兩線道,沒兩段式左轉標誌,內線沒禁行機車標線,理論上就是可以直接左轉。至於有人說有劃待轉格就必須待轉,這是警察在騙無知老百姓的。


小弟也是這麼認為

cainhsu wrote:
這路口如果可以直接左轉
勢必回堵
左轉後車道短又遇紅燈
所以全部不給左轉


如果現實車流多到會回堵並影響車流
交通單位就會增設禁止左轉的號誌牌
但是實際情況並沒有


米咖 wrote:
吉林路民權東路口一樣有劃待轉區, 我一樣照轉, 隨便攔一個警察過來問, 就給一個答案:兩線道不用待轉!


這個路口我就會乖乖待轉 因為南北向車流都很多
我不想停在路中間等空隙

小YULI wrote:
好像有人沒有一頁一頁...(恕刪)


幸好大大你有看到我po的
萬一不幸遇到不用心的警察開單了 還可以站穩腳步跟他據理力爭

我當時還想要把那公文印出來 然後故意騎過去給警察攔
再把公文亮出來 . . .
不過我沒那麼無聊

我換圖示了喔~目前正在服役的交通工具
這路口真的要待轉嗎?
我每天從這經過
今天我才跟一個騎機車的條伯伯一起左轉耶
當然,轉過去也是紅燈,但是條伯伯也沒說什麼

wenpowall wrote:
機車待轉的規定是

1.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2.畫有待轉區
3.有機車待轉標誌

以上三點符合其中一點就必須待轉

所以請待轉.....

雖然台灣中央的交通主管機關對於需不需要待轉看似有明確規定。
但事實上決定權是在地方交通機關手上。
所以看這個規定非常不準。例外的情況非常多。
pkparty wrote:
個人認為機車騎士要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話,所有路口左轉都應該待轉
有多少機車騎士是在切到內線準備左轉時被快車道汽車撞飛?
有多少機車騎士是在中線等候左轉時被快車道汽車撞飛?
不要講什麼路權人權誰對誰錯,被撞到傷殘甚至見上帝的話人家賠給你幾十萬幾百萬很值得嗎?

所以政府限制行動自由是對的。
不要講什麼人權,為了人權被壞人砍了值得嘛?
難道到了不用待轉地方或是外國就天天可以看到內側車道有機車騎士被撞飛?
禁止跟限制不是唯一解,良好的駕駛人養成教育跟確實的取締才是改善交通的上上之策。
不然一堆機車擠在最外側或是待轉區,一樣常常會被當成保齡球瓶撞的人仰馬翻的。
內側車道會發生的事情最外側車道一樣會發生,外側車道還會有些內側不會有的問題。

orea2007 wrote:
禁止跟限制不是唯一解


規則拔掉就天下大亂了...
人性本,沒有規範的話那我們現在還是會拿火把的猩猩

eva123eva wrote:
規則拔掉就天下大亂了...(恕刪)


只要願意, 還是可以當猩猩, 你要嗎??
去看看"地球公民"影片吧!!!

兩段轉 ..... 把台灣機車都當日本50cc......
這樣崇日還自我矮化,也只有歹晚痙附......

eva123eva wrote:
規則拔掉就天下大亂了...
人性本賤,沒有規範的話那我們現在還是會拿火把的猩猩

誰跟你說要拔掉規範了?
重點是規範是否合理、適當而且有效。
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便宜行事。
像這種路型,要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才需要兩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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