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rs124 wrote:除非政府明確立法去規範騎乘多久時間必須休息多久或是連續騎乘不超過多久等等行為算違法 這又再次說明台灣的考照制度有問題現有法規本來就有規定不可以連續開車超過八小時而被警察查到的處分除了開罰單以外...還要"當場禁止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除了罰的錢比酒駕少...後續的處分都是比照酒駕這說明了疲勞駕駛的危險程度不輸酒駕24耐是個明顯違規的行為...而且屬於重大違規事項卻還一堆人把重大違規當成自我挑戰,當成英雄這樣的邏輯和把酒駕當成自我挑戰,當成英雄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