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nrenn wrote:
我印象中紅線停車就是違規,是可以開罰單,這點沒錯,
但不代表撞到它就沒有錯,這是兩回事,
假設你騎機車在紅線等人,或上下車之類的,
有台汽車失控撞到你,汽車駕駛說你停紅線,那沒我的事,
是你違規在先的,你會服氣嗎?
同樣道理,汽車停紅線,被砂石車撞,砂石車說你停紅線,沒我的事,
可能嗎?
看起來你是騎車撞到汽車,但不代表你就沒錯,更不是你說他不違規停車,
我就不會撞到他,覺對沒那麼簡單!
我認為你應該再把交通法規重新複習一次會比較好.........
黑羽斷翼 wrote:
我誠認我第一時間看錯..這我道歉..旦樓主的解釋..說真的..一樣不認同
如果今天自己的車被撞..在責任還沒明確之前..
就只因為車主不走而停下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那..這個人阻礙到交通時..就會被定義成蠻不講理的汽車駕駛
說真的..一樣不能認同..(恕刪)
路過+1
看到道歉..嗯嗯..不錯不錯

還可以在扯..嗯嗯..厲害厲害


樓主是說萬一遇到...

樓主解釋的不錯呀!
樓主認為大吵大鬧的車主對樓主而言是蠻不講理
如果你認為車主不走而停下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時而阻礙到交通就會被定義成蠻不講理的汽車駕駛
那是你的定義!

爭取自己的權益時又有兩種情境,分別拿樓主再第五樓有解釋到的
第一種:這次遇到的狀況車主就沒有特別大動作,EQ很高
第二種:我說的是車被撞,卻不自覺自己根本就停在紅線影響車流,反而大吵大鬧的車主
在樓主這兩種的情境模式裡面,第二種才是樓主所認為的蠻不講理

所以在這裡可以分析出來樓主對於此件事情的蠻不講理與黑羽斷翼大大所定義的蠻不講理是不一樣的!
so...可以不認同但是不要誤導大家呀~~~

P.S

這句話很經典

jart wrote:
之前因為闖紅燈被叫去監理站上課
是有這種案例
車子停在紅線
害摩托車摔死
停紅線的被判過失殺人
...(恕刪)
出人命-->刑事案件
車停紅線-->違反交通規則
撞到停紅線的車造成車輛損壞-->民事案件
這三者分開來看,事情比較清楚,較容易懂
舉個例子
某甲學生痛毆正在違反校規的乙學生至重傷
乙學生違反校規,乙學生該被校規處罰
甲學生毆人重傷,校規部份處罰大過退學,另外刑事部份要上法院判刑
所以,在道路規範下,撞死違規闖紅燈的路人
在道路法規上,被撞死的的肇事責任100%
但是在刑法上,仍然是撞死人了,不過,法官當然會依照情結來判
蓄意撞死人,和0%責任撞死人,和20%責任撞死人,都會得到不同的輕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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