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五天不能進食的痛苦,因為我也曾經這樣,五天全都是打葡萄糖和水而已,
插鼻胃管超痛苦的,你有沒有去買矽膠做的那種要自費120元左右,那種比較不會痛
幾點事讓你參考↓↓
以判定來看妳們的權責分別是 2:8 或是3:7
所以你算小份的,但我覺的你先不用管上面權責問題。
所需要要的費用如下↓↓我覺的這是正當合理的事
1.你因傷的所有醫療費用(依照收據費用全都要收起來存根)
2.你因傷而不能工作的薪水
3.精神慰問金
4.修車費用
5.出院後看是否有需要復健的費用
6.只要是因為此場車禍而產生的額外附加費用,比如哪邊酸呀要去給中醫師喬等等的
如果對方要打官司那就附代一條,所有律師費用對方支出,不管輸贏!
但你贏的機會非常大。希望民事就能解決掉了!
一定要白紙寫黑字兩邊都同意後簽名,還要有第三方證人,比如警察或是你們互不相識的人。
祝你一切平安順心!
黑龍妹妹 wrote:
因為想要敘述詳細一點...(恕刪)
車子的損傷賠償.您本身的醫藥費賠償.住院無法工作的賠償
大概這三種類型.您可以評估一下.至於摩托車應該建議您換
二手新車比較好.車禍過的摩托車車體都不會很穩定.高速行駛下
不是右偏就是左偏.對長期騎摩托車的您應該是個負擔.哀.平安就好
祝樓主您身體康復喔!^^
調解方面,請堅持提刑事,這只是一個保險而已,為什麼?
我認為原PO就算要退讓,也要有個底線,那就是"不要讓自己虧"
沒必要拿自己的身體和家裡的錢去心疼別人,自己的錯自己擔,鑑識報告出來誰對誰錯很清楚
上調解時要是他們連你們所損失的錢都不願意陪,最後價碼太低時也就不用談了
拿那一點錢不如不要拿,直接上法院
讓她留個前科讓她用未來的人生賠償現在不肯付出的部分
這種時候就別太同情別人了
另外學法律系的,我想有部份是一出事是馬上先想到要怎樣逃避法律要件喔

她說要上課,要是先走了她就揹了個肇事逃逸,最後她有說要留下聯絡方法,如果也真的留了
恭喜恭喜,肇事逃逸要件不見了!如果原PO都不要說話,不明示、默示不讓她走
這時候她要是直接走了,肇事逃逸就構成啦!說不定還有更多的談判空間
不過說這些都是後話了,希望樓主能夠好好的處理這件事情
很討厭學法律的人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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