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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真的要專心阿

要是我是樓主...我會停在現場....
但我一開始不會讓當事者知道我有行車紀錄器錄影.....
我會看對方想怎樣...如果對方誣賴硬要我賠....
就跟他打官司.....

確定打官司之後就拿出證據...反告誣告..勒索...妨礙名譽.....
換成他來跟我和解.....
就是要給這種發生甚麼事情都是別人錯的人一種教訓.....
才不會讓這社會越來越沒人情味...越讓人不敢助人為善......

當然只是假設..或許當事者不會賴給別人...
marc0316 wrote:
行車紀錄器真的是必要的,

前面有人說撞擊點在車身前方,後方完全無擦撞痕跡,所以可以直接走人。



但是發生事故(尤其這種有人受傷的),絕對不是大家在這邊說無罪就無罪



假如那位機車車主提告,是要後方車主自己舉證的!
這樣的機車騎士能怪誰呢??

技術不好?又不看路

哎!~~~要自殺也別害其他駕駛人啊!

歐仔999 wrote:
還好還好騎車就騎車事...(恕刪)


還有開車也不能喇集喔
sssb wrote:
要是我是樓主...我...(恕刪)


感覺你滿貪錢的~
出車禍的人是自己撞出去的!!且車子牽起來看撞擊點就知道不是後車撞的!!
這樣就可以確認了!!不然就兩台車對比現場也是知道!!
別想$$和官司想太多了!!
放下李麥克立地成佛吧!!

PS.沒行車紀錄器一樣可以檢查問題啦!!

edison19841026 wrote:
還有開車也不能喇集喔...(恕刪)


高國華可以!!
我懷疑他還可以做更高難度的!!
比方陳子璇在車內向他低頭示好!!

小青蛙01 wrote:
高國華可以!!我懷疑...(恕刪)


是阿 看來李棠華特技團 可以找這兩個人去表演了

話說到這 讓我想到若干年前

我有次要去板橋找朋友 經過大漢橋新莊往板橋方向

騎到快下橋的時候 在我前方有個騎VINO 100的女人

體重目測約有120KG

當時我時速約50左右 就在此時 他緊急煞車 我看到也嚇到

馬上緊急煞車 後面的車也一堆快要追撞上來 不過千鈞一髮大家都沒事

原來是那個女人 拿出雞排要啃....然後就停在橋上啃了一口雞排

之後經過的人都跟他爸媽問好....
真的太多人看文章只看前半段...後半段才是重點....
重點在於太多人想要賴別人了...

這社會才會出現...大家眼睜睜看人躺平交道被撞死....
所以我才會有這種想法...壓根兒根本沒想到和解就是拿錢...

所以只是想看看..是不是這種人的父母親人來現場....
一批頭也是想要賴給別人.....
如果是這樣...那我會要求他去捐給因車禍變成植物人的捐款吧...
要這種錢一點也不可能變有錢人...我還是買樂透較實在...



小青蛙01 wrote:
感覺你滿貪錢的~

出車禍的人是自己撞出去的!!且車子牽起來看撞擊點就知道不是後車撞的!!

這樣就可以確認了!!不然就兩台車對比現場也是知道!!

別想$$和官司想太多了!!

放下李麥克立地成佛吧!!

edison19841026 wrote:






拿出雞排要啃....然後就停在橋上啃了一口雞排
(恕刪)


會胖到120 不是沒有原因的
我之前下班回家時,在市民大道與天津街路口等紅燈,結果綠燈我起步,對面一台計程車也要往我這邊起步前進,因為我要左轉上市民大道所以一直盯著這台計程車看想等他過去了再轉過去,這時突然一個小鬼騎著一台G5還是GT(忘記了)從已經紅燈的市民大道上高速撞上那輛計程車(市民大道上有車停下等紅燈了他完全沒減速就想直殺),那輛計程車還被撞移了一點。
結果那個小鬼到警察到場竟然還誣賴那輛計程車闖紅燈才讓他撞上去的,所幸計程車上的乘客與我都有作證說是那小鬼闖紅燈的,後來怎麼樣了我也就不清楚了,在做完筆錄後我就離開了。

常常都會碰到的,自己的過錯推責給別人要造成別人的麻煩
不想賠人家錢或是想要錢的就誣賴無辜的人,真的很

zxcv159753 wrote:
會胖到120 不是沒...(恕刪)


沒命也要啃一口雞排

果然人也很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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