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chia225 wrote:
前提,樓主已經提前3...(恕刪)
附近的監視器都問過了...
住家的根本都照不到
更不用說路口沒有監視器了
不過被這麼強烈撞擊
我只是輕傷的真的是萬幸了。
xman7238 wrote:
...所以才要推廣兩...(恕刪)
兩段式是比較安全沒錯...
不過要看路口的狀況
不是每個路口都適合兩段式
i700623 wrote:
別怕麻煩
因為你...(恕刪)
嗯,我會再跟長輩好好的說說
長輩的觀念是人沒事就好
錢再賺就有...不過...我是被撞的...
忘了我是誰 wrote:
雙方有人受傷嗎 ?
...(恕刪)
打算等第二次調解
看看對方的態度
我會準備充足的資料
也不無可能請教
瞭解交通法規的律師
Ailio wrote:
http://www...(恕刪)
跟這情形不一樣,
對方式撞到我正後的傳動蓋
沒有撞到車身
fruits0800 wrote:
如果角色互換 (你直...(恕刪)
我都已經再彎前準備警示了
況且右邊有3.9米...無車無障礙的空間
為何對方硬要從我左邊剩2.9米超車
一般人應該都會選擇3.9米的過吧
而且並不是併排...是前後車的關係
然後對方又拿轉彎讓直行...無言...
如果我前5公尺才打...現在應該被炮了...
jrfrog wrote:
我還是覺得樓主可以從...(恕刪)
對方還是硬要,
轉彎未讓直行車...
委員似乎也是這樣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