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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量550cc以下兩輪之汽車,行駛快速道路罰則?


小海≧▽≦ wrote:
妳講的是口語上
我們現在說的是法規
牛頭不對馬嘴

我的意思很簡單
我覺得即使討論法律
用兩輪的汽車也不太好
應該用機車比較不會誤會
畢竟用汽車會讓人想到是四輪的~
shiyang99999 wrote:
我的意思很簡單我覺得...(恕刪)



是阿

大家都希望是這個意思

問題是現行法規就不是這麼回事

請問您到底懂了沒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Ducati_S2R wrote:
討論法律的時後
法律裏面寫汽車的條文機車可以不用遵守嗎...

畢竟法律把機車歸在汽車裡面
不然就修法了
crazyhatch wrote:
是阿

大家都希望是這個意思

問題是現行法規就不是這麼回事

請問您到底懂了沒

法律歸法律
提出問題發問不需要說什麼兩輪的汽車
說機車大家不是更容易懂
shiyang99999 wrote:
我的意思很簡單我覺得...(恕刪)


好好一個法律探討文,你一直在那邊機車來汽車去的有完沒完?


第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第95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照你的說法,這些條文機車都不用遵守囉?

乙烯 wrote:
照你的說法,這些條文機車都不用遵守囉?

我有說嗎?
法律歸法律
不需要發問的時候在那邊兩輪的汽車
shiyang99999 wrote:
我的意思很簡單我覺得...(恕刪)


真的是很不好意思呢

那是一個問句 而不是肯定句!

我是問您是否有看過那本書喔?

還有 所謂有沒有帶把的..你那句話還比較有可能告成功喔^^

這樣你有了解?

當然我也沒這麼無聊就去玩告來告去的遊戲!

喔 順便一提

你還是跟這個版面的人不對Tone!

法規 就是說 汽車 汽車 汽車 這樣...您有了解?

全部的人就您沒共識!

話說

當一個人說你不正確時...也許是那個人不正確!
當兩個人說你不正確時...也許是那兩人看法有偏頗!
當一些人說你不正確時...也許是那些人不夠遠見!
當很多人說你不正確時...你真的該好好想想自己了!

UnFair999 wrote:
真的是很不好意思呢

那是一個問句 而不是肯定句!

我是問您是否有看過那本書喔?

還有 所謂有沒有帶把的..你那句話還比較有可能告成功喔^^

這樣你有了解?

當然我也沒這麼無聊就去玩告來告去的遊戲!

如果這樣影射那麼明顯您還要硬凹
您要不要考慮從政阿

UnFair999 wrote:
喔 順便一提

你還是跟這個版面的人不對Tone!

法規 就是說 汽車 汽車 汽車 這樣...您有了解?

全部的人就您沒共識!

話說

其實是歸做汽車
但是他有注明是機踏車
UnFair999 wrote:
當一個人說你不正確時...也許是那個人不正確!
當兩個人說你不正確時...也許是那兩人看法有偏頗!
當一些人說你不正確時...也許是那些人不夠遠見!
當很多人說你不正確時...你真的該好好想想自己了!

確定嗎?
或許是因為這裡是機車版吧
如果是在汽車版呢?
Ducati_S2R wrote:
討論法律的時後
法律裏面寫汽車的條文機車可以不用遵守嗎......(恕刪)

他已經轉不過來了,不要害他好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怎麼有人腦筋轉不過來,還一直在盧東盧西的?

行政命令已經打了一巴掌了

第 95 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
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汽車確實有分幾個輪子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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