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93w96 wrote:很詳盡的分享......(恕刪) 沒錯~~~~~這是犯法的.....不過那時候沒有什麼法律觀念,而且可能血氣方剛不懂事~現在想想好在沒被人當小偷...不然偷雞不著,拾把米得不償失...所以希望各位引以為鑑~請走正當法律才能保全自己,也不致傷害他人
a8814388 wrote:沒錯~~~~~這是犯法的.....不過那時候沒有什麼法律觀念,而且可能血氣方剛不懂事~現在想想好在沒被人當小偷...不然偷雞不著,拾把米得不償失...所以希望各位引以為鑑~請走正當法律才能保全自己,也不致傷害他人 對你第四句話很有感觸...即使看到路邊有人在弄車,有多少人會認為會去思考該人是不是該車主 而是竊賊?真的,事情遇到才知道痛,希望大家引以為鑑,多留心週遭的人事物
david123763 wrote:要對方開價...他出...(恕刪) 忽然想到普通竊盜罪的罰金....似乎是500元新台幣為上限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為什麼不是以被竊物品價值當基準....
a750828 wrote:如果是我...他借走我一對邊條,我可能借走他一堆東西吧(恕刪) 冤冤相 " 借 " 何時了 .......你被借走的值1k ... 你虧了1k ..直接讓他花 超過1k 就好 ....至於方法 .. 我想01爬文一下應該會有吧